关于印发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6 浏览量:23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方案》和《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支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

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坚持把“拼经济”摆在最突出位置,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全力支持有需求的外向型企业拓市场、抢订单、促合作,再掀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新高潮,特制订《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深化实施“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全力以赴扩外贸抢订单、扩外资强招引、扩外经促合作。2023年全市货物进出口贸易额确保66亿美元,力争73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确保1.75亿美元,力争2亿美元;实际对外投资确保500万美元,力争1000万美元。

二、重点任务

(一)千方百计扩外贸抢订单

1.组织参加20场线下境外展抢订单。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有序组织有需求企业参加20场境外展会,其中,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全年组织企业参加3场以上,县区全年组织企业参加2场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园区,针对集中度高的市场,培育境外自办展会,带动更多辖区企业参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商务局)

2.组织参加10场境内国际知名展会抢订单。组织有需求的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等省商务厅推荐的10场境内国际知名展会,各县区、开发园区全年组织企业参加1场以上境内国际知名展会,并结合展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各县区、开发园区)

3.组织参加10场线上线下贸促活动抢订单。联合国内外知名平台和服务商,充分发挥中国(马鞍山)跨境电商综试区及跨境电商产业园等优势,开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专场贸促对接活动。其中,郑蒲港新区全年组织企业参加4场以上,其他县区、开发园区全年组织企业参加1场以上。(责任单位:中国(马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千方百计扩外资强招引

4.组织多场专题招商对接活动。在境外举办多场专题招商对接活动,有在谈项目的县区、开发园区组织境外招商小分队参与。通过在当地举办“马鞍山新兴产业与跨国公司对接会”“走进跨国公司总部”等对接活动,全方位与境外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隐形冠军进行专题“一对一”对接洽谈,多角度宣传马鞍山,推动一批在谈项目早签约、早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办(外办)、市商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5.常态化赴境外开展小分队专题招商招大引强。各县区、开发园区,找准自身优势和招大引强主攻方向,列出外资招引产业目录,成立多支境外招商小分队,赴境外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外资招大引强。各县区、开发园区在积极参加省、市级层面组织的境外招商对接活动的同时,原则上全年自行组织境外招商对接活动不少于1场,确保全年各载体每个境外招商小分队都有签约、有到资、有落地的外资项目招商成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办(外办)、市商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6.部门协同联动赴境外招大引强。充分发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和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执行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在对接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港澳台侨相关境外机构、国际友城、境外商协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及时提供优质项目线索,十大新兴产业专班牵头部门要结合产业分工与载体协同招商,合力促成全市竞相迸发的境外招大引强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园区,市贸促会、市侨联,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十大新兴产业专班牵头部门)

(三)千方百计扩外经促合作

7.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开放型经济。引导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两国双园”建设。组织我市“走出去”企业参加相应的展会。引导支持对外劳务合作高质量发展,培育“走出去”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推进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健全领导机制和“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问效机制,加大对各县区、开发园区开展“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的推进调度和督查问效;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出境审批,严明外事纪律,强化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教育引导出海企业、公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内法及所在国法律法规,精准、有序、有效赴境外拓市场、抢订单、引外资、促合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强化责任,抓紧在市方案基础上,创新思路、比学赶超,出台本地细化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早落地、早见效。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优先保障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参与企业的参展参会、招大引强、经贸合作。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出海企业政策支持,对境外招商小分队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三)注重考评督查。充分发挥考核督查的“指挥棒”作用,调动企业、县区(开发园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县区、开发园区每月3日之前要上报上一个月“扩外贸抢订单、扩外资强招引、扩外经促合作”工作进展及成效。

 

附件:1.2023年马鞍山市扩外贸抢订单预期性目标

2.2023年马鞍山市扩外资强招引预期性目标

3.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百团出海行动境外招

商小分队一览表


附件1

 

2023年马鞍山市扩外贸抢订单预期性目标

 

序号

载体

进出口贸易额(万美元)

合计

全市

660000-730000

1

含山县

6550-6680

2

和县

25800-26300

3

当涂县

38000-38700

4

花山区

19700-20100

5

雨山区

19700-20100

6

博望区

19600-20000

7

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

58800-60000

8

慈湖高新区

59000-60000

9

郑蒲港新区

195000-199000

10

马钢

217850-279120

 


附件2

 

2023年马鞍山市扩外资强招引预期性目标

 

序号

地区

外商直接投资(万美元)

合计

全市

17500-20000

1

含山县

2100-2400

2

和县

2100-2400

3

当涂县

2100-2400

4

花山区

1000-1100

5

雨山区

1300-1500

6

博望区

1300-1500

7

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

3500-4000

8

慈湖高新区

2000-2300

9

郑蒲港新区

2100-2400

 

 

附件3

 

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百团出海行动境外招商小分队一览表

 

序号

地市

小分队

牵头单位

小分队组成单位

小分队
人数

小分队招商

目标产业

小分队招商

目标国家和地区

小分队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小分队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1

马鞍山市

含山县政府

含山县投资促进中心、含山经济开发区

10

高端装备制造

法国、意大利、德国、捷克、芬兰

刘志远       含山县县长     15605550022

方庆华

含山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15695550099

2

马鞍山市

和县政府

和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十大新兴产业专班成员单位以及经开区等载体

6

高端泵阀制造、高端装备生产、新材料等

丹麦,希腊,德国、港澳台

陶振华
和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13865292766

曹勇
和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18726380608

3

马鞍山市

当涂县政府

当涂县投资促进中心、当涂县经开区

6

绿色食品生物医药 

瑞典、英国

郭传保
当涂县副县长
17205550200

赵坤
当涂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18605551098

4

马鞍山市

当涂县政府

当涂县投资促进中心、当涂县经开区等单位

6

高端装备制造

日本、美国

郭传保
当涂县副县长
17205550200

赵坤
当涂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18605551098

5

马鞍山市

花山区政府

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马鞍山恒泽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天盛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

瑞典、英国

李世华
花山区区长
15555550017

陈振华
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18655528522

6

马鞍山市

雨山区政府

雨山经济开发区、雨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6

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日本、韩国、香港

马鑫                 雨山区区长   18055559986

张超                     雨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15955532980

7

马鞍山市

博望区政府

博望区发改委、博望区科技经信局、博望区投资促进中心、高新区、新型功能区

6

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

日本新潟县、福冈县

周济
博望区区长
17605550077

姚小平
博望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13205553737

8

马鞍山市

慈湖高新区

慈湖高新区招商局、经发局、科技局、新慈集团

5

节能环保

法国

荣正发       慈湖高新区   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15905550199

吴东洋

慈湖高新区招商局局长13955537375

9

马鞍山市

慈湖高新区

慈湖高新区招商局、经发局、科技局、新慈集团

5

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

香港、韩国、新加坡

王宝春

慈湖高新区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13305550068

唐海明

慈湖高新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5905550199

曹华东

慈湖高新区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主任13335551771

吴东洋

慈湖高新区招商局局长

13955537375

10

马鞍山市

郑蒲港新区

郑蒲港新区招商局及相关部门

6

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

美国、德国、比利时

沙德宏       郑蒲港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13335550567

周正荣                 郑蒲港新区招商局局长

18900556159

11

马鞍山市

含山经开区管委会

含山县投资促进中心

5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

德国、荷兰、新加坡、葡萄牙

汪晓沛

含山县副县长,

含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8605551981

梁发健

含山经开区党工委委员、招商局局长18205559801

12

含山县投资促进中心

5

装备制造产业

美国、墨西哥、加拿大

钱忠平

含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13966326668

梁发健

含山经开区党工委委员、招商局局长18205559801

13

马鞍山市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经贸发展局(科技局)

6

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

欧洲(荷兰、德国)

邰寅

马鞍山经开区

招商局局长 15505552966 

邹春龙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副局长15605553330

14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经贸发展局(科技局)

6

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

日本、韩国

邰寅

马鞍山经开区

招商局局长 15505552966 

亓玉国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一级主任科员18505557775

15

马鞍山经开区经贸发展局(科技局)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经贸发展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

6

绿色食品、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

东南亚(泰国)

方强

马鞍山经开区经贸发展局(科技局)局长18505553313

伋菲菲

马鞍山经开区经贸发展局(科技局)

副局长

18315558776

16

马鞍山市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经贸发展局(科技局)

5

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

台湾

邰寅

马鞍山经开区

招商局局长 15505552966 

邹春龙

马鞍山经开区招商局副局长15605553330


2023年马鞍山市“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

行动支持政策

 

一、扩外贸抢订单政策

1.省统一组织参展活动支持。对省统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给予最多2个展位(或光地40平方米以内)展位费最高80%补贴,人员国际机票费(经济舱,每家企业2人内)最高70%补贴。(皖两稳一促办〔2023〕1号)

2.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会、国际产品认证费、商标注册费等支持。对上年度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给予最多2个展位(或光地40平方米以内)展位费最高80%补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由各市参照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补贴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60万元,其中单场展会最高支持5万元。对上年度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国际产品认证费最高补贴70%,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境外商标注册费最高补贴70%,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境外专利申请费最高补贴7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皖两稳一促办〔2023〕1号)对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法人在境外展览会、境外产品认证、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费用等支出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70%。企业年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企业参加多个境外展会,累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各类境外产品认证每个项目一般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彩电、冰箱、车辆、大型工程及成套设备等产品认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境外商标注册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境外专利申请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马商〔2019〕29号)

3.境内国际展支持。对参加省商务厅统一组织的境内专业国际贸易展会(除广交会、华交会)给予2个展位(或光地20平方米以内)费用最高50%的补贴。单个企业单场展会最高支持3万元。(皖两稳一促办〔2023〕1号)

4.资信调查费支持。对企业为开拓国际市场向出口信用险承办机构缴纳的资信调查费达到1万元以上(含)的,给予资信调查费最高5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皖两稳一促办〔2023〕1号)

5.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给予支持,并对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出口信用险基本风险统保。(皖两稳一促办〔2023〕1号)

对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实际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按保费2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党办〔2022〕5号)

6.中小企业“信保贷”融资贷款支持。对上年度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依托出口信用险保单增信发放的融资业务,按照融资到期日的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30%的贴息,单个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皖两稳一促办〔2023〕1号)

二、扩外资强招引政策

1.支持新设重大外资企业。对在马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亿美元(含1亿美元),按企业1个年度内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50万元。(党办〔2022〕5号)

2.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对外资企业在马投资符合招商引资要求的项目,参照《马鞍山市关于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的指导意见》,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扶持、综合贡献奖励、金融扶持、总部及研发机构扶持等各项奖励政策。(马招商组〔2021〕1号)

三、扩外经促合作政策

1.支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对企业在境外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且当年实际投资单个境外企业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2%的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补助,单个境外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对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实体经济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的补助,单个境外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企业实际对外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党办〔2022〕5号)

2.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企业从境内银行取得的、用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单笔一年以上贷款,按实际发生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3.支持“两国双园”建设。鼓励有实力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牵头建设“两国双园”,对已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制定较完善的工作方案,并已明确境外合作对象的,给予开发区管委会200万元支持,专项用于推进境外园区建设的有关工作,包括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推介及境外园区勘察、建设等。对参与建设“两国双园”境外园区的省内企业及入驻境外园区投资的企业,按当年实际对外投资额给予5%的支持(不再享受3%的对外投资补助)。(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4.支持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市场。支持企业承揽境外工程,2022年实施的合同额1000万美元(设计咨询、通讯信息科技和技术服务类项目合同额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完成营业额给予2%(设计咨询、通讯信息科技和技术服务类项目按营业额2%)的项目执行费用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建营一体化的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境外全资子公司签约的承包工程项目视同为企业对外签约项目。(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企业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1亿美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党办〔2022〕5号)

5.支持扩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企业当年在承揽境外工程承包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项目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保函费用,按当年实际支付额给予8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6.支持参加对外承包工程国际展会。对企业参加中国工程技术展、国际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高峰论坛、中东铁路轨道交通展、阿拉伯化肥工程展、伊朗化学工程技术展等带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国际展会,最多给予2个展位(或光地40平方米以内)展位费及2位参展人员国际机票费、展会期间(指展会天数加上布展2天、撤展1天,下同)人员费用(指国家规定标准的食宿、公杂等费用,下同)不超过80%的补助。展品运输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7.支持外派劳务保障。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为其派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实际支付保险费用的80%给予补助。(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8.支持对外劳务合作高质量发展。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为提升对外劳务合作质量,与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院校开展联合办学以及促进省内企业工人技术提升而开展的对外交流项目,并实际派出劳务人员,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的补助。(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党办〔2022〕5号)

9.支持境外风险防范。对企业投保境外投资保险、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出口信贷及特定合同保险的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10.支持人员安全保障。对对外投资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为其派往境外工作的中方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实际支付保险费用的80%给予补助。(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11.支持疫情防控。对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入境隔离费用、机票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12.支持培育“走出去”主体。对已备案的对外投资企业和已登记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首次发生实绩且当年实际对外投资50万美元以上或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00万美元以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13.支持开展交流合作。对企业参加由省领导带队,或经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商务厅统一组织在境外举办的投资合作对接活动,给予实际发生对接费用(含客商邀请、场地、会场布置费、翻译等费用)不超过80%以及1位参加人员国际机票费、人员费(每场活动按3天计算)不超过70%的补贴,对接费用每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号)

以上政策严格依据省级、市级相关促进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