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8 浏览量:7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存人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不分县市区域,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5000元上调为18000元。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