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8 浏览量:127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作用,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应提尽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市民、青年人在我市无自住住房申请租房提取的,可申请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受年度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

(一)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

(二)申请人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条件的,可以按本通知规定申请提取,也可以按租房提取限额标准提取,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