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一般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向海洋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格局、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效益、强化发展后劲、实现跨越发展,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台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现状基础与趋势分析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台州全市上下以《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台州市实施方案》等为指导,紧紧围绕“主攻沿海、创新转型”这条主线,深入实施“沿海开发、自主创新、城市群构建、民生优先”四大战略,加快建设“两基地两区”1,全市海洋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态势,临港工业、港航物流、滨海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强,涉海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持优良,海洋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取得了积极的发展成效。
1两基地两区:循环型临港产业示范基地、“三位一体“港航物流重要基地、民营经济促进陆海联动开发开放示范区、海洋海岛海湾生态保护提升发展示范区。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5年,台州全市实现海洋经济总产出1476.73亿元,增加值480.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2%和8.5%;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由2010年的12.2%提高到13.53%,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度逐年提升。“十二五”期间完成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投资约1500亿元,海洋渔业、先进制造、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在省内地位进一步提高。
港航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台州市全面启动融入全省“五港一体化”建设,持续完善“三位一体”港口服务体系,港口设施开发取得新突破,港口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新建1000吨级以上港口泊位12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头门港一期顺利开港运营,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码头、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对台直航客货滚装码头等项目建成投用;大麦屿港区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实现对台海上客货运直航常态化。港口生产潜力逐步释放,2015年台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237万吨、集装箱吞吐量15.55万标箱,分别较“十一五”末期增长43.9%和29.6%。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不断优化。2015年,台州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22.4:44.8:32.8调整为21.9:49.6:28.5,现代产业体系结构优化、集群化明显。其中,第一产业保持较高发展水平,温岭中心渔港、大麦屿一级渔港、坎门中心渔港、健跳渔港等省级重点渔港建设稳步推进,海洋捕捞业稳步发展,水产养殖规模稳居全省首位,品牌效应不断强化。第二产业占增加值总量比重显著提高,成为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临港装备、电力能源、生物医药以及涉海建筑业均取得了长足发展,规模效应加快显现。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港口物流服务随着头门港开港迈上新的发展台阶,在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中机遇广阔;海洋旅游设施产品建设加快推进,知名度持续提高。
台州市海洋产业发展情况
海洋渔业:2015年,全市实现海洋渔业总产出218.23亿元,增加值106.19亿元;海洋水产品加工总产出74.62亿元,增加值11.69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56.83万吨,其中国内海洋捕捞产量110.26万吨,远洋渔业产量0.89万吨,海水养殖业产量40.83万吨。
临港装备:2015年,全市造船完工量163艘、64万载重吨,海洋船舶工业实现总产出55.51亿元,增加值7.6亿元。海洋设备制造总产出约233亿元,增加值46.72亿元。
海洋交通运输:2015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6237万吨,标准集装箱吞吐量15.55万TEU,沿海货物周转量1337.8亿吨公里。海洋交通运输总产出67.92亿元,增加值27.96亿元。
滨海旅游:2015年,全市海洋旅游业接待国内外游客7436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749.25亿元,其中沿海县市区接待游客约5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63.4亿元。滨海旅游实现总产出62.97亿元,增加值22.08亿元。
清洁能源:截至2015年,台州沿海绿色火电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沿海风能和潮汐能装机容量18万千瓦。海洋电力业总产出3.13亿元,增加值1.94亿元。海水利用业总产出99.78亿元,增加值48.56亿元。
其他产业:2015年,全市海洋化工业总产出154.91亿元,增加值40.15亿元。海洋工程建筑业总产出130.03亿元,增加值33.13亿元。海洋生物医药业总产出14.21亿元,增加值3.01亿元。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总产出43.06亿元,增加值14.59亿元。
涉海平台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加快建设,形成了一个约15平方公里且具备项目落地条件的发展大平台。能源建材港航物流基地、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和海洋清洁能源基地列入全省海洋经济“822”行动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序列,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沿海开发效应逐步显现。涉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沿海大通道(74、75省道南延和椒江二桥)全线贯通,金台铁路、沿海高速公路、台金高速东延二期建设全面启动,标准渔港建设加快,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经济发展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台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日渐成为台州港湾都市的新名片。海洋、海湾、岸线、海岛开发与保护有序开展,玉环县获批全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和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陈被列为省级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台州化学原料药园区和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分别列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城市矿产”。“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五水共治”、“清三河”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初战告捷”,涉海相关减排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海洋管理体制建设不断完善。设立了市县两级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海洋经济统计监测、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海上联合执法、海域综合管理和涉海部门联动等机制,理清部门执法职能,加强协作,不断加大海洋综合管理力度与联合执法力度。完善海上平安维稳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走私工作力度。
台州市海洋开发水平逐年提高、海洋经济总量稳步增强,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难点。一是海洋产业结构仍然不合理。产业层次结构整体来看仍然偏低,与省内外沿海城市相比,海洋高新产业、涉海服务业发展滞后,仍未摆脱传统扩张式发展的路径依赖,综合竞争力相对不足。二是沿海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长期以来,台州市由于偏居东海一隅的区位条件影响,具备重要战略意义的区域重大设施建设投入较为不足,深水港资源开发滞后,现代化快速高效的综合集疏运网络尚未形成,沿海基础设施整体仍处于加快完善阶段。三是科技创新能力较为不足。海洋经济是创新型经济,台州市现有产业基础主要通过资本、劳动投入发育形成,涉海高新技术研发和应用起点较低,高层次的专业科研机构、高科技海洋相关产业的企业、高端人才较为缺乏,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仍然任重道远。四是开放发展水平仍然不高。相较于周边长三角其他地区、海西地区,台州口岸受开放项目的限制,开放程度不高,制约了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区等高层次开放平台的发展,也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外向发展,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进程中,客观上也处于区域竞争的劣势位置。
(二)“十三五”发展趋势
“十二五”以来,国家对蓝色国土开发和海洋权益维护力度日益加强。2012年,“建设海洋强国”首次列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明确了“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战略任务,提出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一系列发展要求。可以看出,“十三五”时期,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向海洋发展日益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支点,海洋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加快提升发展的新要求。浙江省地处东部沿海,作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今后五年将是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为战略载体,加快推进建设海洋强省、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提高战略枢纽港群支撑能力、海洋科技创新驱动能力、高端海洋船舶与工程装备研制能力、海运与大宗商品贸易加工能力,以及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发展能力,将成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
台州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最大的资源优势在海洋,最大的发展潜力也在海洋。市四届五次党代会提出拉高标杆、争先进位,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进三大历史性任务,早日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的第二方阵,这些都需要海洋资源和海洋经济来支撑。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十三五”时期台州海洋经济发展将面临不少挑战。一是区域间海洋经济竞合更加激烈。沿海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和桥头堡,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我国沿海省份把加快海洋开发、发展海洋经济作为保增长的重要举措,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从省内看,舟山群岛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宁波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将迎来更具优势的平台条件和倾斜政策。二是海洋经济率先进入新常态。海洋经济是高外向度的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发酵,海洋经济发展告别高增速时代,部分海洋产业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结构深层次矛盾显露。三是海洋综合管理将更加严格。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国家对围填海实行计划指标控制性管理,各地建设用海、用岛按其规模实行高端审批,用海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十三五”时期台州海洋经济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和转型窗口期,准确把握发展阶段性特征,依托海洋和湾区优势,更为强调涉海产业的科技驱动和高端发展,更为强调国家、区域开放战略的功能融入,更为强调海陆、港城、岛湾的发展联动,坚持港口引领、拥湾发展,积极创建湾区经济试验区,有力支撑和服务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以浙江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湾区经济为契机,弘扬“大陈垦荒精神”,深化“主攻沿海”战略,坚持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生态化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加快“两基地两区”建设,强化海洋创新能力培育,推动海洋产业体系转型升级,加强海港、海湾、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完善涉海基础设施网络,着力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和浙江“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高端发展,强化优势。进一步聚焦台州海洋主导优势产业,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鼓励和扶持企业生产向智能化、高端化、集成化提升,推进海洋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互促,加快临港先进制造、港航物流服务、海洋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构筑竞争优势。
创新发展,科技驱动。以科技创新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核心驱动,加大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力度,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吸引集聚涉海科技研发资源,加快引进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清洁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领域高层次科技研发主体机构,优化区域创新发展环境,支持涉海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学、研”融合发展水平。
特色发展,错位竞合。高水平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强与沿海、沿线区域合作。立足台州海洋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挖掘机遇,找准特色,放大特色,以优势产业链为纽带,大力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海洋产业技术及产品。积极参与全省港口整合,加强台州港与宁波舟山港、温州港及浙北环杭州湾港口的协同共进,通过区域一体化协作构筑联动发展新优势。
绿色发展,循环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并举、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并重,严把生态红线,提升生态品牌。进一步彰显循环经济发展特色,提高要素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培育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建设美丽海湾、美丽港城,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实现台州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总量规模明显扩大,产业结构稳步优化,以“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为载体,“三湾”协同联动的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两基地两区”建设成效显著,打造完成台州港“亿吨大港”,扎实推进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大陈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建设,能源建材港航物流基地、临港装备制造基地、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基地、滨海旅游基地和现代渔业基地等五大海洋特色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环境有效提升,海洋管理与公共服务持续完善。海洋经济强市建设加快推进,发展水平力争跻身全省前列。
——海洋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市海洋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0年力争实现8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15%左右,对地区发展贡献率稳步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海洋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大幅攀升、特色更加鲜明,循环型海洋产业链基本形成,以头门港为核心的港口物流体系基本健全,临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清洁能源、滨海休闲旅游等一批海洋特色产业基地、海洋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加快集聚出效,努力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新增长极。
——“一港三湾”格局进一步确立。按照“港口引领、拥湾发展”导向,建设形成以头门港为核心的多港区联动格局,对接浙江“五港一体化”战略部署,深化市域港口协作,“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显著提高。力争到2020年,全港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0万标箱。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基础设施互通网络基本完备,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临海头门港新区、温岭东部新城、三门滨海新城、玉环新城等沿海核心平台加快建设,“三湾”协作发展水平取得实质性提升。
——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集聚一批与本地海洋产业充分植根、具备前沿研发水平的高层次专业科研机构、企业研究院和研发团队,建成一批机制灵活、服务完备、充满活力的涉海公共创新平台。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培育省级海洋科技型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
——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海量进一步降低,确保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等主要海湾和椒江等主要河口海域水质达到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海洋经济循环化发展和资源循环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资源再生利用能力不断提高,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能源消耗逐步削减,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显著,海洋开发与保护关系日趋协调,实现滩涂、海洋生物等重要资源合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低到0.41吨标准煤/万元,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
——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快完善统分结合、联动高效的海洋管理执法、监测监视、应急救助、公益服务体系架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出台一批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产业引导、扶持政策,海洋经济投融资机制和要素保障机制加快创新,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三、优化“一港三湾诸岛”发展格局
优化台州“一港三湾诸岛”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做强台州港龙头功能,进一步突出“拥湾发展”导向,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三湾”联动、海陆统筹,加快构筑湾区型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一批规模优势强、产业集中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努力打造浙江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为台州乃至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强化台州港建设
按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定位要求,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总体战略,全面融入全省海港一体化发展部署,贯彻“北接、南联、西进、东拓、内提”十字方针2,构筑以头门港区为核心,大麦屿港区、海门港区为重点,健跳港区、龙门港区、黄岩港区统筹发展的港口开发格局。重点按照区域性大宗散货中转港、产业配套港发展定位,以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台直航、为宁波舟山港提供集装箱喂给为核心功能,加快推进头门进港航道一期、头门港区二期码头、大麦屿港区十万吨级码头等重大设施工程谋划建设,加快头门港区域开放,积极开拓腹地货源,开辟国内外航线。
2十字方针——北接:联合宁波舟山港,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国家战略;南联:加强与温州港的合作;西进:拓展台州港的腹地;东拓:深化台台海上直航平台的建设;内提:整合港口资源,提升岸线集约化利用,壮大临港产业。
台州港各港区发展定位
头门港区。是台州港的核心港区和台州市实施沿海开发的主要依托。以大宗散货、集装箱和件杂货运输为主,近期以承接海门港区货运功能转移和临港工业发展为主,远期发展为以液体散货、集装箱和大宗散货运输和发展临港工业为主的综合性港区,兼顾腹地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并为宁波舟山港提供集装箱喂给。
大麦屿港区。以集装箱、散杂货、滚装运输为主,以现代物流业和对台直航运输业为发展重点,为浙南及附近地区提供高质量的内外贸运输服务。
海门港区。以服务台州主城区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为主,同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作出适时调整,优化港区各项服务功能。
健跳港区。主要为电力等临港工业服务,兼顾三门县当地经济发展所需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
黄岩港区。以服务港区后方工业和周边经济发展所需的生产、生活装卸和储运物资为主。
龙门港区。以满足温岭市当地经济发展所需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为主,结合临港工业开发,建设码头基础配套设施,并提供原材料、物资运输。
根据各地方生产生活配套需求,优化发展永安、沙山、石塘、浦坝及灵江内红光、长甸、马头山、八仙岩、五孔岙等港点,成为台州港的支线补充。
(二)联动发展台州“三湾”
落实台州海洋、岸线、海岛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立足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资源禀赋与发展基础,积极开展协同机制与合作模式创新,提升区域产业链、价值链、功能链融合水平和要素统筹能力,以《台州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乐清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和《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为指导,共同建设协同、创新、开放、宜居的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引领全市海洋经济跨越发展,并为全省乃至全国湾区地区发展作出试点示范。
1、优化开发三门湾
立足三门湾区域生态禀赋与资源特点,加强与象山、宁海等跨区域合作,按照生态型湾区发展要求,以生态友好型产业为主攻方向,确立高端、新兴、环保、集约导向,努力建设浙江海洋新兴产业特色基地、近岸湾区生态发展示范区,成为宁波都市区和台州都市区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
——海洋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加强湾区岸线、滩涂等优势资源集约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美丽型经济。突出新能源产业发展特色,进一步推进风电、核电、潮汐能、光伏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培育壮大涉海装备制造、滨海休闲旅游、港口物流、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新兴产业,突出产业结构优化、空间集聚和集群发展,建立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培育细分行业优势,打造省内海洋新兴产业特色基地。
——近岸湾区生态发展示范区。充分利用三门湾区域滩涂港汊众多、栖息物种丰富的重要生态价值,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在有效控制开发活动对海湾生态环境影响的基础上,以集中、集约原则优化海洋经济生产力布局,科学论证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促进产业、城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积极创建浙江近岸湾区生态型发展示范区域。
2、重点开发台州湾
加快编制实施《台州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头门港新区、温岭东部新城等为核心平台,以台州都市区建设为依托,着力集聚海洋经济发展高端要素,强化湾区跨区域产业空间布局、重大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国内知名现代医药研制中心、长三角地区重要沿海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和浙江南翼新兴港产联动发展极。
——国内知名的现代医药研制中心。依托国家级化学原料药基地、绿色药都特色小镇建设,积极推进现有医药产业转型提升,大力发展高端制剂、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保健品等产业链条高端领域,培育大型医药集团,积极向区域型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功能转型,打造国内知名的现代医药总部基地和前沿研制中心。
——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沿海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主要平台,加快推动传统优势装备业转型提升,围绕大型整车项目,积极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提高信息化智造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车联网、自动驾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产品。加快中车台州配套产业园、无人机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进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装备等领域发展突破。打造以新型交通装备产业为主导,具备领先的智能化、集成化、成套化生产水平的长三角地区重要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浙江南翼新兴港产联动发展极。以头门港区为主要依托,积极参与浙江港口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理顺港区开发与运营机制,加快港区重大支撑性工程规划建设。重点突出中心港区功能定位,发挥头门港新区发展空间资源优势,择优发展港航物流、临港制造、滨海旅游、绿色石化等海洋产业,加快打造港产联动、港城互促的湾区港口经济圈。
3、协同开发乐清湾
加快实施《乐清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确立“生态、开放”湾区名片,以设施互联、生态共育、产业协同为纽带,加强环湾四县(市、区)实质联动协作,大力推进乐清湾大桥、轨道交通、大麦屿港区等湾区重大设施工程谋划与建设。立足玉环、温岭西部现有产业优势,提升发展特色临港工业、海洋旅游、现代渔业、海洋生物等产业,做优两岸合作口岸功能,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建成以两岸交流合作为特色、生态环境优美、产业优质高效的开放湾区。
——特色海洋产业发展高地。以装备制造、海洋旅游、现代渔业等为发展特色,提升发展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特种船舶及零部件等装备制造业。依托漩门湾湿地公园、漩门湾观光农业园、温岭西部山岳风光旅游区、大鹿岛国家海洋公园等旅游资源,推进旅游全域化发展,积极开发别具海岛、海洋风味的观光、休闲、文化、购物等旅游产品。以坎门国家中心渔港为核心,建设浙东南现代化渔业基地,优化打造渔港经济圈,积极延伸发展海洋生物、休闲渔业等经济业态。
——浙台经贸合作示范区。充分发挥大麦屿港区对台海运直航优势,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稳步扩大旅客、商品往来规模,培育两岸客运集散中心、货运物流中心、商品交流中心等联系枢纽功能。积极拓展对台现代农(渔)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对接,合作建设高层次的台商投资平台和产业合作平台,努力打造最具活力的浙台民间交流、经贸合作示范区。
(三)合理布局海洋特色产业基地
按照“山海统筹、临港布局、拥湾发展、串珠成链”的总体思路,根据海洋经济产业导向,加快建设一批规模优势强、产业集中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临港装备制造基地。重点依托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以东部新区为核心,发展汽车及配件、海洋装备制造、资源再生等产业。联动集聚区东部组团椒江、路桥、台州经济开发区区块以及温岭东部区块,发展汽摩及配件、船舶制造修造、缝制设备、工程机械及零部件、泵与电机等产业。规划至2020年,基地形成较为完善的循环型现代涉海装备产业链,实现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1500亿元,占全市的25%,装备制造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成为长三角重要的临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能源建材物流基地。重点依托头门港区,联动发展椒江区块和玉环区块,发展能源建材中转物流、大宗商品交易以及港口装卸、物流增值服务和配套加工。椒江区块,在椒江口两岸布局建设港口码头和物流基地,推进构建金融和信息支撑服务系统;玉环区块,建设完善海峡两岸商品交易中心,深化对台经贸合作。规划至2020年,基地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8500万吨,占台州港的85%,建立较完整的集大宗散货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综合性能源建材储备、交易、物流基地。
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基地。重点依托三门湾区域,联动发展临海、椒江、温岭、玉环等区块,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产业技术支撑平台与产业配套体系。三门区块重点推进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建设,加快三门核电二期、三期工程和台州二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谋划建设潮汐电站和海上风电场项目。临海、椒江、温岭、玉环等各区块推进发展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启动建设华能玉环海上风电场。规划到2020年,海洋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占全市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的45%,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产业技术支撑平台与产业配套体系,打造华东地区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海洋生物医药基地。重点依托临海、椒江区块,联动发展东部新区区块。以台州国家级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三门沿海工业城、玉环坎门里澳工业区等为主平台,以特色原料药及制剂、特色医疗器械和制药装备、生物医药等为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加强海洋医药及中间体、海洋生物功能材料、海洋保健食品、海洋生物育种等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申报和对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等专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培育一批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业领域的骨干企业,研制高技术水平、高市场容量的海洋生物新产品。规划到2020年,基地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200亿元,基本建成生物技术较发达、产业链较完整、产业集群度较高、竞争力较强、带动力较大的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科研和产业化体系,打造成高端医药产业制造基地、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和绿色发展示范基地、高端人才集聚基地。
现代海洋渔业基地。充分发挥海岛、海湾资源优势,建设三门湾、临海洞港、临海东矶列岛、大陈岛、温岭大港湾、玉环中鹿岛、乐清湾等海洋渔业养殖基地。三门湾区域重点发展贝类和青蟹养殖,台州湾区域依托大陈岛重点发展大黄鱼和贝藻类养殖,乐清湾区域重点发展网箱养鱼和贝藻养殖。控制近海捕捞能力,优化国内海洋捕捞结构,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捕捞。实施放流增殖,修复近海渔业资源。重点依托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在椒江、金清、石塘、坎门、红脚岩、健跳建设集渔船靠泊、渔需物资供应补给、水产品加工交易、休闲渔业为一体的渔港经济区。
滨海休闲旅游基地。重点依托蛇蟠岛、扩塘山岛、五子岛、东矶岛、桃渚、大陈岛、一江山岛、白沙岛、黄礁岛、石塘、三蒜岛、大鹿岛、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海山现代休闲旅游岛等旅游景点,做好景点间串联和三湾统筹,积极开发滨海浴场、海洋休闲度假、健康养老、海鲜美食、渔家乐等适宜的旅游项目,优化“游海岛、观海景、吃海鲜、购海货、住海滨”滨海一条龙服务,打造海岛风情游、海岛生态游、海洋科普游等精品特色旅游线路。同时,以椒江一江山岛为核心,联动温岭坞根红十三师根据地、三门亭旁起义地等景点,打造海洋红色文化旅游线路;以海洋海岛历史文化遗迹、章安古郡、海门老街、桃渚军事古城、海盗村为载体,打造海洋历史文化旅游线路;以台湾、日本、韩国为目标市场,从大麦屿上岸,游览大陈岛、天台山国清寺、活佛济公故居以及神仙居景区等,打造寻根探亲游线路,进一步丰富区域旅游产品。
(四)推进重点海岛保护与科学利用
以14个重要海岛为重点,加强分类开发与保护引导,着力完善陆岛、岛间交通及岛上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保育,加快形成“一岛一品”特色开发保护格局。
1、玉环综合利用岛
全面提升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海岛特色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海岛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加强乐清湾跨海大桥、大麦屿港区港口及集疏运系统工程等区域性重大设施建设推进和服务保障,进一步改善海岛区域发展条件。加大特色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力度,以玉环经济开发区、玉环滨港工业城为重点平台,加快推进汽摩配、水泵阀门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海洋新兴产业扶持培育力度,持续提高海洋创新研发与产业转化能力。加快海岛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打造拳头产品,加强与环乐清湾地区对接合作,合力开发旅游精品线路。做优玉环对台合作窗口功能,顺应国家战略导向,提升对台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对区域发展的带动能力。
2、大陈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
落实《浙江大陈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实施方案》,发扬和传承“大陈垦荒精神”,加大“两区多岛”(上大陈生态产业功能区、下大陈综合旅游发展区以及五大岛群)整体开发与保护力度,重点推进港口设施、旅游设施、岛内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下大陈连岛工程,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渔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能源等产业功能,合理、有序开发海洋资源,严格界定生产开发活动强度和范围,切实加强海洋、海岛生态保护,实现“小康的大陈、现代化的大陈”发展目标。
3、头门港口物流岛
实施《临海头门港新区规划》,按照“一港一城三片区、一心两轴四廊道”的布局,加快推进港口开发,加快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将头门港打造成台州中心枢纽港、产业港和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加工、贸易基地。加强港、产、城联动发展,同步推进白沙湾中心区建设。扎实开展港口运营,推进口岸开放报批,完善港航服务和大通关体系。以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为依托,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
4、其他重点海岛
港口物流岛。主要为龙山岛。重点发展石化产品和散杂货运输,利用深水岸线资源完善集疏运条件,成为能源、原材料等物资中转运输的重要平台。
清洁能源岛。主要为大陈岛、披山岛、雀儿岙岛。推进开展海岛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多能互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兼顾发展渔业养殖和休闲旅游功能。同时,积极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预留仓储物流服务等产业发展空间。
滨海旅游岛。主要为江岩岛、大鹿岛、茅埏岛和扩塘山岛。重点依托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海岛自然人文景观,重点发展以生态观光、休闲旅游为主题的滨海旅游产业。
现代渔业岛。主要为大陈岛、茅埏岛、扩塘山、田岙岛和鸡山岛。充分利用海岛丰富的滩涂资源,建设生态型海水养殖园区,加大产业准入和海水养殖面源污染控制力度。推进标准渔港建设,完善渔业配套服务,依托现有水产品加工业的基础,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比例,构筑以生态渔业、高效渔业和品牌渔业为特色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海洋生态岛。主要为披山岛和下屿。披山岛重点突出岛礁性鱼类种质资源及岛礁生物资源保护,加快创建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下屿为台州大陈省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核心岛屿,重点保护岛礁类自然景观、岛礁类生物资源和领海基点。
(五)促进海陆统筹发展
立足台州全局发展高度,在海洋经济工作中坚持“以海带陆、以陆促海”原则,避免海陆二元化发展趋势,推进海陆资源优化配置,增强海洋经济建设对地区整体发展的植根能力和带动能力。重点加强政策引导,以海陆整合视角制定和执行相关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区域政策,实施市区工业用地“飞地”政策,按照“市场主导、部门协调、优势互补、集约发展、利益共享、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鼓励各区因规划限制、城市建设、产业配套或资源制约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实施的工业项目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市区重点工业区块落户,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财税分成等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统筹陆海国土开发空间布局。加强沿海、内陆产业平台发展联动,逐步形成和优化发展要素、发展资源统筹协调能力,鼓励和引导海陆县市在重大设施对接、科技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旅游等相关产业联动方面的合作,实现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功能互补、协同共进。
四、推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转型升级
依托台州丰富的海洋资源和海洋产业基础,发挥港口、湾区腹地空间优势,进一步健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壮大海洋经济主导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培育现代海洋新兴产业,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全面增强台州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
(一)港航物流服务业
加快推进运输网络和物流节点建设,搭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体系,建设专业化物流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构建海陆联动立体综合运输网络、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物流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依托港口中转功能发展壮大加工、配送、贸易、信息等增值服务,使台州成为长三角以南重要的港航物流基地。
构建海陆联动立体综合运输网络。一方面加快运输网络系统构建,全力推进沿海高速公路、金台铁路及头门港区支线、台州机场改扩建等重点枢纽设施的建设,实现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增强海运、陆运、空运之间的联运能力,形成立体化的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另一方面加快物流节点建设,重点推进头门岛、健跳、大麦屿等现代港口物流园区的建设,努力将台州打造成区域性的港航物流服务枢纽。同时进一步完善物流配送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与外贸集装箱运输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更加完备、专业化的运输系统。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加快推进码头泊位、仓储堆场等设施建设,打造长三角南翼和台州市域能源、石化、粮油、废旧金属等为主的仓储物流基地。积极培育、引进一批大宗商品交易相关的贸易商、运营商、期货经纪商以及相关的法律、会计等机构,完善大宗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专业化功能与现代化水平,打造透明、规范的商品交易运营平台,构建更健全完善的长三角南翼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完善物流信息支撑系统。鼓励发展物流信息服务、船舶管理、船舶交易、航运经纪、航运咨询等航运信息服务业,拓展产业链和完善服务功能。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企业广泛参与相结合,以沿海管理部门、港口企业、物流企业等相关信息为基础,着力改善港口物流业信息化、专业开发、综合集成、推广应用等水平不高问题,鼓励港航物流企业开发、应用先进物流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广覆盖、高时效的港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物流企业形成战略联盟。
(二)临港先进制造业
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型交通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高端船舶制造、金属再生等先进制造产业,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化、自动化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精细制造转变,打造高质量、大品牌、高标准的制造产业体系,推动“台州制造”向“台州智造”转型。
高端装备制造业。引进培育一批掌握高端技术的大型企业,提高产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运用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托现有清洁能源、海水利用产业基础,积极发展核电关联、太阳能、风能与潮汐能、工业节能、水处理海水利用等成套装备制造产业。大力推进智能数控机床及相关功能部件、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高端激光加工设备等新兴智能制造产业,引导企业向智能化、个性化、差异化发展,顺应未来消费升级趋势,积极倡导柔性制造、互联制造、定制制造和绿色制造,努力打造国内重要的特色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新型交通装备制造业。以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其配件产业为核心,不断加强科技创新,推进产品制造向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转变,大力引导和鼓励发展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车联网等前沿产品领域,培育完整的汽车制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特色、品牌和集群优势,将台州打造成为全国临港汽车产业重要基地。依托中车台州配套产业园、无人机产业等重大项目落户,以点带面、寻链发展,积极培育和壮大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通用航空装备等关联产业,努力打造新型交通装备制造现代产业集群。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港口机械设备、航道疏浚工程装备、海洋环保设备及海工关键配套设备等,加强重大科研合作平台组建与产业化项目培育和引进,提升海洋工程装备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高端船舶制造业。鼓励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船舶装备业,如远洋渔船、游艇、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工程船、集装箱船、工作船、多用途救捞船、成品油船等特种船舶。提高船舶设计和关键设备研发能力,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引资与引智并举,培育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船舶产业群。积极推进船用设备、材料与附件等船舶配套制造产业的集聚发展,提高配件产品本地装船率,打造现代船舶产业集群。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研发废旧电子电器分拣、拆解、高附加值利用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重点推进机电产品、汽车、工程机械等废旧设备再制造再利用,并完善再制造产品质量检测及评价体系,加强对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的清洁环保生产环境的控制,依托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打造形成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
(三)海洋生物医药业
发挥台州海洋生物丰富、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究,提高产业化水平和规模,努力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生物工程产业基地。以海洋活性物质提取及药物开发、检测试剂、化学合成药等为重点,引进海洋生物产业重大科研项目,强化海洋生物医药技术研究能力。积极引进海洋生物医药科研机构与专业性人才,加快海洋药物、功能食品、海珍品良种育苗等产品开发研制,营造良好的技术条件和研发环境。着力提高产业化能力,加强优秀的海洋生物科研机构、专业性人才等与企业的合作,重视科研成果与实际项目的科学融合,保障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化推进所需人才、技术支撑。争取将海洋生物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带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升级发展。
(四)滨海旅游业
发挥台州海洋旅游资源优势,以滨海城市为依托,以海岸线和海岛链为轴线,突出海洋风光和海岛风情,充分利用滩涂、岸线、海岛、海湾、海洋生物及海洋文化资源,加快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发展以“赏海景、品海味、游海岛、购海货、居海滨”为特色的滨海旅游,使之与唐诗之路旅游线路山海融合、交相辉映,推进开发游轮、游艇俱乐部、海岛狩猎、海洋运动休闲、海洋主题公园等高端旅游产品,建设成为东海知名的海洋文化和休闲旅游目的地。
以三大湾区组团为台州海洋旅游空间格局,三门湾组团重点建设蛇蟠岛海洋休闲度假旅游区,积极拓展滨港休闲旅游和现代生态渔业旅游;台州湾组团以一江山岛、大陈岛为核心,打造国家海洋公园和海洋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头门、白沙湾、桃渚、石塘等地旅游建设;乐清湾组团围绕滨海国家级湿地公园和温岭西部山岳风光旅游区,打造山海旅游胜地。同时,加强海洋旅游区与黄岩西部、天台山、神仙居等国家级风景区的联系合作,积极打造山海融合的观光旅游线路。
(五)现代海洋渔业
海洋捕捞业。压减国内海洋捕捞产能,引导渔民转产转业,按照设施先进、生产安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要求,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建设标准化捕捞渔船,逐步淘汰对资源环境破坏大的作业类型,积极支持钓业等资源环境友好型作业,优化近海捕捞作业结构。加快渔具革新,推广绿色渔具,切实保护幼鱼资源。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渔业,引导国内捕捞渔船转作远洋渔业,支持远洋企业加快远洋渔船的更新改造,积极开展远洋新渔场探捕、开发,谋划建设国内外基地。
海水养殖业。以装备工程化、技术现代化和生产工厂化为方向,提高养殖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健康养殖发展。继续推进“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鼓励发展“碳汇渔业”和生态渔业,适度发展离岸智能化深水网箱、浅海滩涂围网养殖,推广全浮流紫菜养殖,拓展浅海养殖空间。鼓励发展工厂化、循环水等技术集约型、资源节约型设施养殖。强化水产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实现优质苗种本地化生产,做强做大水产种业。
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产业。以重点区域、重点渔港经济区为主,做好规划衔接,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现代水产加工业集聚发展。建设远洋渔业海关监管设施,推进远洋水产品加工、物流、贸易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构建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继续培育鱼糜制品、休闲食品、海洋生化制品等优势支柱产业,引导水产加工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精深加工的比例和品质。加强各专业水产品交易市场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电子商务,完善水产品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建成便捷的多渠道配送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创建台州市渔业品牌群体,提高水产名牌、著名商标的比重。
(六)海洋清洁能源业
大力发展核电、水电、风电、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打造全国重要的海洋清洁能源基地。核电项目围绕三门湾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布局,重点推进三门核电一期建设投产,争取核电二、三期项目尽快启动,完善核电配套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集聚核电装备核心技术制造企业及核电生产性服务企业。推进化石能源集中高效清洁利用,提升电力生产清洁化水平,争取启动台州火电二期项目建设。积极开发海岛和近海风能,充分发挥台州潮汐能资源优势,推进三门湾健跳港、浦坝港、一江山岛等潮汐能电站建设。有序开展“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模式,实现渔业增产、节能减排和休闲旅游有机结合。鼓励其他海洋新能源如海洋波浪能、温差能、微藻能源等开发试验项目落户,加强海洋能发电技术的开发利用研究,为商业化开发积累技术、经验和人才。
(七)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
加强海水淡化技术研发与创新,开发应用电水联产热法、膜法低成本淡化、亚海水淡化及海水循环冷却、大生活用水等技术,大力推进海水淡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拓展海水淡化技术在水资源再利用和特种分离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水直接、间接利用,重点发展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循环冷却技术、盐化工、海水化学资源利用等技术,延伸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
(八)新材料产业
依托南洋科技新材料产业园、新型交通装备产业、清洁能源开发产业等现有发展基础,积极引入发展与重大装备关键配套的高品质特殊钢、新型轻合金材料等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特种橡胶、工程塑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鼓励发展碳化硅等应用广泛的各类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
(九)海洋新兴服务业
积极发展海洋文化创意、涉海金融等具备一定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的海洋新兴服务产业。多元化拓宽海洋文化经济,积极推进海洋文化与旅游、地方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媒体、广告、影视、动漫、文学、文艺创作等海洋文化创意产品,打造台州海洋文化品牌。涉海金融重点以本地海洋产业发展需求为延伸,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创新与服务提升,鼓励开发海洋产业专项信贷和保险项目,积极引进培育金融租赁、风险投资、担保、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海洋领域提供服务。
五、强化海洋创新能力培育
把握海洋经济作为创新型经济的核心要求,立足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推动“产、学、研”融合,加快构建区域海洋创新体系,突破产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制造技术,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
(一)完善海洋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引入和培育高层次创新载体。围绕台州市“一核四区多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台州科技城为核心集聚,充分依托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台州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科研院所、高校,积极参与海洋经济技术研发和攻关。加强与国家海洋二所、中国海洋大学等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合作,积极引进国家、省级海洋科技专业研究机构,有重点的支持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洋清洁能源等领域一批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台州海洋联合研究院谋划建设。
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以龙头企业作为引领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主体,调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区内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扶持一批具有研发基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支持吉利汽车、中航集团等龙头骨干企业多途径整合台州市内外创新资源,鼓励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项目,实质性提升研发能力。抓好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大力扶持海洋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其通过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实现做精做优,快速做大企业规模。到2020年,争创海洋经济领域省级科技型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及省级科技企业研发中心50家。
完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以各级政府、功能区块、龙头企业为主体,鼓励建设一批海洋经济相关的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新型孵化模式,按照“高标准准入、高强度支持”扶持模式,完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链条创业孵化服务。立足台州本地海洋及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研发、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科技信息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科技中介服务,谋划建设台州海洋联合技术转移中心等一批科技咨询、交易、转化、融资服务平台,提高区域公共科技服务水平。
(二)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健全区域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实施创业创新“台州式沃土”培育行动,优化科技投入机制,推进组建海洋类研发引导基金、创新类债券基金,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信贷资金、风险投资资金、股权投资基金投向海洋经济重点扶持产业领域,重点支持海洋经济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企业并购重组等投资方向。完善涉海科技金融交易平台,探索建立政企合作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平台,拓展信用征信、担保融资、投贷联动、专项融资、咨询服务等业务,重点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投保贷引”融资服务。着手建立市级产权交易中心。
打造海洋科技人才特区。结台州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经济人才专家库,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实施“500精英计划”、重点创新团队等引才育才工程,着力引进一批海洋经济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高技能人才。加大海洋专业人才,尤其是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业、临港先进制造业等适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台州学院等市内高等院校设立海洋二级学院或相关专业,开展中等海洋职业教育和在职海洋教育培训,积极搭建校企合作海洋人才培养平台。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差异化人才政策体系和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产业集聚人才、平台成就人才、环境留住人才的人才发展体系,允许和鼓励在台科研机构、高校研发人员离岗创业。
(三)提高海洋产业创新能力
依托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台州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台州学院等现有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鼓励加强涉海基础科学研究,力争在涉海工程科学、材料科学、能源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健康科学等部分领域挤入发展前沿。提高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围绕全市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导向,面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兴产业培育孵化需求,有引导的实施一批涉海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集中力量突破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提高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开发能力,加大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支持汽车、现代医药、临港制造等区域优势产业技术同盟建设,提高区域协同创新服务水平,打通创新链和产业链。
六、完善涉海基础设施网络
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现代化水平,推进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信息等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一)现代交通网
全面建设外通内畅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是建设高速公路网络。建成沿海高速公路、杭绍台高速公路一期、台金高速东延二期、台金高速东延市区连接线,开工建设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台州南联络线、上三高速东延,构建“四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二是构筑铁路网络。在现有甬台温铁路基础上,建成金台铁路及头门港支线,开工建设杭绍台铁路并争取早日建成,积极做好沿海高铁和健跳港支线、石化支线、大麦屿支线铁路的前期规划工作,加快构建“三纵二横四支”的铁路网。开展衢州—丽水—台州铁路(或金台城际铁路)前期研究。三是加快推进台州港各港区码头、航道、集疏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层次清晰、设施先进、功能合理、协调高效的港口服务体系。四是实施台州机场改扩建,推进仙居、临海、温岭等通用机场规划建设。
加快建设都市区快速交通体系。打造主城区之间15分钟通达、至临海、温岭30分钟通达、至其他各县60分钟通达的市域交通圈。开工建设市域铁路S1线、S2线重点区段工程,构建通达“三区”及临海、温岭、玉环的快捷通道,并开展延伸至天台、仙居、三门市域铁路的前期研究。同步推进现代有轨电车建设,解决老城区百姓公交方便出行问题。完善枢纽设施布局,新建台州市中心综合枢纽,实现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的顺畅衔接。货运枢纽以物流全面覆盖为最终目标,优先发展沿海地区及港口腹地的货运枢纽。
(二)能源保障网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电源建设,稳妥推进三门核电建设,加快三门抽水蓄能电站、台州第二电厂等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潮汐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优化电力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完善500/220/110kV为主的输配电网系统,提升城乡电网设施水平。积极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建设电力备用应急系统和调峰系统,进一步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续建甬台温天然气管线(台州段)、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台州段),开工并建设天然气管线上三线(天台-三门段)、甬台温天然气管线复线(三门-乐清段)、椒江天然气管线支线、仙居天然气管线支线。积极争取东海天然气在台州登陆,加快推进台州LNG接收站、大麦屿港区LNG储运站项目建设。
(三)水利设施网
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推进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加强对长潭、牛头山等十大饮用水源综合保护,推进朱溪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雨水集蓄利用、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海水淡化,重点推进实施温岭10万吨/日海水淡化示范项目,保障海洋经济发展以及沿海地区居民用水需求。完善水资源调配工程。推进台州市引水工程、区域大中型水库工程等建设。整合现有供水格局,形成区域江、库联通、水库联调、水系联网、多种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网络体系。推进楠溪江引水和椒(灵)江引水工程研究。优化供排水网络。统筹考虑取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输配水管网和排水排污设施的布局,构筑配置合理、利用高效、安全环保的供排水设施网络。推进水利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温黄平原、大田平原、天台盆地等城市防洪排涝控制性工程建设,建成稳定安全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深入实施“强塘”工程,形成沿海一二线海塘闭合联防体系,完成病险小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整治。重点研究椒灵江流域大型水闸枢纽规划建设。
(四)防灾减灾网
强化防御体系及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标准渔港建设,增加密度,完善功能,同步推进渔船避风锚地建设,保障渔船就近安全锚泊避风。加强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自然灾害和火灾、交通事故、化学污染等重大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台风、洪涝、干旱等易发频发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结合“五水共治”工程,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抗涝能力,保护和改善湾区型城市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人防(民防)工程,形成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建立布局合理、储备丰富、设施先进、调运快捷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避灾工程和专业救灾队伍建设。
(五)高速信息网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提高光纤和宽带无线网络在沿海及海岛地区的覆盖面。加快建设无线传感网、行业云、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应用基础设施。推进实施一批物联网示范工程,建立面向货主,与经贸、口岸、航运等联网的开放式物流信息系统。推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基于GIS的海洋环境信息与管理动态系统,加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趋势监测;建立海洋资源动态监测点,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增殖放流效果检验;建立海洋赤潮灾害跟踪监测与评估技术系统、海洋水产品安全质量监测评价预警系统、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系统。
七、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在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积极保护海洋生态,促进人海和谐,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科学利用渔业资源,基于海洋生物间食物链及共生关系,控制海洋捕捞强度,推广鱼虾贝藻立体多元混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建立区域内特色的生态型海水循环养殖示范区、水产品循环加工利用示范园区;拓展渔业水产品进入海洋生物制药等上下游产业链,重点加强鱼虾蟹贝类水产品精深加工过程中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零排放。统筹开发海岛资源,高质量开发大陈岛,探索打造全国性的大黄鱼深水仿野生生态养殖基地和鲜活出口基地、台州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台(州)台(湾)文化与经贸合作和扩大民间交流的新窗口。以玉环岛为重点,探索岛陆循环一体化模式;特色开发建设头门、龙山、茅埏、扩塘山、鸡山、田岙、蛇蟠、大鹿、三蒜等重点海岛;加强披山、下屿等涉及较大区域生态功能的海岛保护;禁止开发承载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和涉及国土安全或政治权益的海岛。集约利用岸线资源,严格执行深水深用,严禁深水浅用、优线劣用、闲置不用,加强浅水深用岸线开发技术研究,建设岸线资源使用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确定各段岸线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港口资源,构筑以头门港区为核心,大麦屿港区、海门港区为重点,统筹发展健跳港区、龙门港区、黄岩港区的港口开发格局,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建设时序。高效使用滩涂资源,在确保滩涂自然生态承载力前提下,推进台州大港湾、温岭南海涂、三门金洋涂、三门从岙涂等围垦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玉环漩门三期,路桥三山涂、黄礁涂,临海北洋涂等已围滩涂开发进度;严格滩涂围垦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审批,杜绝围而不用、多围少用等浪费现象。
(二)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控制
实施入海陆源污染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氮、磷和重金属等入海污染削减;加快沿海产业带各大区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分区域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对直排入海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物和沿海垃圾的监控力度。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控制。加快建设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废气等污染物以及压载水接收处理设施;完善码头、修造船厂、拆船厂等业主单位相应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的配备;全面整治、清淤疏浚环境污染严重、航道淤积的港池港区;制定港口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泄漏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海洋特殊功能区监管。优化配置入海河口和近海海域排污区域及规模,严格控制沿海排污口设置。选择环境和容量条件较好的海区,开展新增海洋排污区倾倒区的前期研究和论证,组织制定海洋排污区倾倒区的中长期规划。推进海上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海洋环境风险、灾害风险评估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的海洋环境监测。
(三)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设立生态保护区。开展沿海产业带区域及近海海域的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推进大陈、披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建立大横床滩涂湿地生态保护区、茅坦山滩涂湿地生态保护区和鸡山海洋渔业种质资源与濒危物种特别保护区,维护重点港湾、湿地的水动力和生态环境,建设国家海洋公园。保护海洋渔业生态,优化捕捞作业结构,推广节能渔船和选择性渔具渔法,减少幼鱼、低值渔获物的比例;继续推进“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伏季休渔保卫战”和“幼鱼保护攻坚战”,加强渔政执法,建设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实施海域生态休养生息以及重要经济动物繁殖、索饵、洄游与栖息地保护,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力度,探索海洋牧场建设。建设海岛防护林、水土涵养林和景观林等生态林体系。开展沿海生态林树种选择、困难立地条件造林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建设沿海生态安全防护林带,打造生态宜居岸线。修复海岛生态环境,开展海岛资源及其周边海域的本底调查,开展海岛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实施海岛生态修复计划。加强对海岛生态敏感区的封禁治理和预防保护,避免和减少人为活动对海岛岸滩地形、岸线形态、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围填海管制、自然海岸线保护、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
八、推进实施海洋经济“十大工程”
根据规划思路与基本原则,以发展目标为导向,以重大项目为抓手,聚焦海洋经济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十三五”时期重点实施“十大工程”,推动台州海洋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港航物流体系工程
主要包括台州港各港区基础设施建设、集疏运网络建设、物流航运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68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约310亿元。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包括头门港二期、LNG、铁矿石中转基地、油品码头、进港航道等项目,以及大麦屿港区物流集装箱码头、龙门港区白岩码头项目等。
——集疏运网络建设项目:重点包括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临海疏港公路海上岛上段扩宽、83省道临海杜桥至白沙段等工程项目。
——物流航运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包括头门港综合保税区、台州湾循环产业物流中心、台州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等工程项目。
(二)高端装备引领工程
主要包括头门港机车产业园、中车轨道交通机车制造及维修基地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45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约200亿元。
——头门港机车产业园项目:位于北洋工业区老北洋坝以东、北洋大道以西的南侧区域,规划总面积273.33万平方米,重点发展以吉利为龙头的汽车整车、电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产业。
——中车轨道交通机车制造及维修基地项目:位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6.67万-100万平方米,力争建设长三角高铁产业群。
——航天科技彩虹无人机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53亿元。总用地1000亩,分二期建设,一期500亩总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形成各种无人机1000架以上生产能力。
——吉利汽车发动机项目:总投资51.2亿元,规划建设年产40万台汽车发动机(主要生产1.5TD发动机)。
——吉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规划建设年产9万辆新能源城市智能物流专用车。
(三)海洋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包括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扩容与开发、浙江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台州湾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37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约180亿元。
——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项目:重点提升临海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品质,完善旅游功能,推进创建国家5A级景区。
——浙江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工程项目:规划面积约3100万平方米,建设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功能设施。
——台州湾现代农业园区项目:项目位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农业生产、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等设施功能。
(四)海洋能源开发工程
主要包括三门核电、台州第二电厂二期、海上风电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140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约640亿元。
——三门核电项目:建设6×125万千瓦核电机组,分三期分别建设2×125万千瓦核电机组,规划总投资1001亿元。一期工程建设期限为2010~2018年,二期建设期规划为2018~2023年。
——台州第二电厂二期项目:主要建设2×10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两台。
——海上风电项目:包括玉环、临海、温岭、三门等地海上风电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超过700兆瓦。
(五)现代渔业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渔港设施建设、现代海水养殖、水产品加工交易及冷链物流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9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约50亿元。
——渔港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玉环坎门中心渔港避风锚地、温岭中心渔港二期、松门渔货码头、三门湾健跳渔船避风锚地等工程项目。
——现代海水养殖项目:主要包括三门龙塘山、蛇蟠生态养殖、临海南美白对虾生态循环养殖示范基地、大陈黄鱼养殖基地等项目。
——水产品加工交易及冷链物流项目:包括路桥金清渔港水产品交易中心及物流中心、临海红脚岩海产品深加工及冷链物流、温岭松门水产加工示范园区及冷链物流基地等项目。
——浙中南远洋渔业综合服务基地:增建渔业码头、冷库、水产加工车间、水产品交易、物资仓库等设施,建设开放渔港和海关监管码头,形成远洋渔业综合服务基地。
(六)平台提升拓展工程
主要包括滩涂围垦工程、产业平台建设工程、特色小镇建设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85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约380亿元。
——滩涂围垦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临海北洋涂二期、头门岛北部、台州大港湾、椒江十二塘、三门金洋涂等滩涂围垦工程项目。
——产业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集聚区东部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头门港轻工产业园、台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台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路桥智能制造产业园、温岭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门滨海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等各地方平台建设项目。
——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台州微金融、台州无人机、三门现代橡胶、三门滨海健康、路桥金清游艇、椒江绿色药都等一批特色小镇。
(七)海岛开发保护工程
主要包括重要海岛的开发建设、生态建设等项目,规划总投资约5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约23亿元。
——重要海岛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大陈岛基础设施、上下大陈岛连岛工程、台州列岛供电设施提升工程、一江山海上休闲旅游、大陈岛核心景区建设、大陈岛垦荒纪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
——重要海岛生态建设项目:包括大陈岛统筹保护、大陈岛国家级海洋地质公园、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等项目。
(八)海洋科技驱动工程
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新区、台州科技城、众创空间示范区、中关村三门湾海洋经济创新基地等一批示范性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包括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检测检验平台、科技信息平台、孵育孵化平台等一批特色创新平台建设。
(九)海陆内外畅通工程
主要包括沿海高速、杭绍台高速、台金铁路、杭绍台铁路等设施工程,规划总投资约100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约600亿元。
——沿海高速:主要包括台州湾大桥及接线、乐清湾大桥及接线、三门湾大桥及接线等重点工程段建设。
——杭绍台高速:台州境内经过天台、临海,线路长度47.675公里。
——金台铁路:全长223公里,台州境内经过仙居、临海、椒江、黄岩、路桥,全长155.85公里(含头门港支线42.42公里),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按“近单远双”建设。
——杭绍台铁路:新建正线全长223.565公里,台州境内经过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线路长度114.499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小时。
(十)生态防灾系统工程
主要包括海塘建设与排涝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等相关项目,规划总投资约108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约60亿元。
——海塘建设与排涝工程:主要包括临海白沙湾标准海塘、温岭海塘除险加固、台州市栅岭汪排涝调蓄、青龙浦排涝、玉环县沿海排涝等重点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温岭市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椒江污水处理三期、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路桥滨海污水处理二期、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等工程项目。
——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椒江江滨公园西进及岸线综合整治、临海白沙湾海岸带整治、玉环县海岸带整治修复等工程项目。
九、保障措施
本规划作为台州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应充分发挥市人大、政协监督评议职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确保主要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服务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市级层面组织协调体系,加强市发改、经信、海洋与渔业、建设(规划)、交通、港航、国土资源、财政、科技、环保、水利、海事等部门工作协调,合力抓好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推进落实,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作为规划实施的主体,应把落实海洋经济发展任务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海洋经济工作任务书,科学分解落实主要规划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并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优化海洋经济各发展平台管理体制,加快理顺相关平台建设派出机构与属地政府职责关系,推进向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转变,进一步整合发展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加大海洋产业支持力度,按照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统筹和引导财政预算资金、各专项基金向涉海领域倾斜,重点支持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区域、产城融合建设,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和政策引导作用,努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海洋经济发展和平台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扩大开放,规划建设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在更高层面上争取国家、省级专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头门港口岸开放申报工作,完善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口岸信息化工作,实施“单一窗口”制度,营造便利顺畅的口岸环境,争取创建综合保税区。推进开发台州口岸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航运网络,积极发展更紧密的国际合作关系。
(三)强化发展要素支撑
空间要素保障。推进要素配置机制创新,探索实行“指标单列、重点倾斜”配置机制,统筹全市政策性指标资源优先保障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引导和鼓励海洋经济发展项目、涉海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省留规划指标和核减基本农田指标支持。资金要素保障。积极组织海洋经济相关项目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做大做强各级开发投资平台,拓展融资途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鼓励发行企业债融资,探索运用PPP合作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台州海洋开发建设。加大海洋经济相关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力度。环境容量保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鼓励企业推进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循环使用水平。加强市内调配,在执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和重点保证沿海开发重点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积极争取省留储备指标支持。
(四)完善重大项目保障
坚持项目带动,建立重大涉海项目储备库,继续深化领导联系制度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政策支持和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做好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服务协调督查工作。
(五)强化法治海洋保障
加强海洋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海洋法律法规,引导和支持从业者守法经营、安全生产,自觉遵守保护海洋资源环境。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海洋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维护海洋管理秩序,保障海洋经济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