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建立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7年第8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2号)、《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蚌埠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现状
(一)基本情况。据调查,截止2010年底,全市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76家、站点300多家,流动回收三轮车约1500辆, 已在工商注册登记的404家,从业人员约10000人。经营的范围主要有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废轮胎、造纸原料、塑料、电子产品、废建筑材料等再生资源。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量约100万吨,其中,废金属90万吨,废旧塑料、废玻璃、造纸原料等10万吨,年销售额35亿元,实现税收2.3亿元。
(二)存在问题。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虽然对方便废品回收、促进废物利用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缺乏行业引导和规划布局,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回收网点布局不合理。由于再生资源经营准入门槛低,回收网点无序发展,数量过多过滥。有的在居民区、马路边、城市出入口随意乱设收购点或进行分拣,影响市容和居民生活
二是回收处理不及时不规范。有的个体回收经营人员将收购的废品乱堆乱码露天存放,脏乱臭现象严重;一些生产生活产生的废轮胎、废塑料、废电池因没能及时充分回收,收购的废纸、废塑料等乱堆放长时间不处理,有害物质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形成二次污染。
三是回收利用率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再资源化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再生资源企业总体规模较小,加工工艺落后,行业装备水平较低,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差距较大。回收企业普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再生资源回收还只限于传统的几大类,许多可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没有实现资源化,存在资源浪费现象。
目前,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推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丹麦等一些国家已建立了再生资源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
加快规范整合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再生资源规模化经营和综合利用水平,是搞好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3.《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
4.《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2号);
5.《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7.《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蚌埠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6.9亿元,年均增长12.2%;实现财政收入101.5亿元,年均增长20.7%,其中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2.9亿元,五年翻了一番多。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接近1500亿元,年均增长33.5%,其中工业投资700亿元,占全市投资比重的46.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800家,比“十五”末增加了600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47亿元。
蚌埠是安徽省重要的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老工业城市,涉及机械、纺织、轻工、化工、医药、电子、建材等34个行业,400多个门类,享受国家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政策;蚌埠是皖北科教资源最丰富的城市,是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蚌埠是国家二级交通枢纽城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交通便捷,千里淮河与京沪高铁在此交会。
安徽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蚌埠市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为:巩固提升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光伏、生物、精细化工、装备制造基地和现代商贸物流中心,成为皖北中心城市,带动皖北崛起的增长极。
经济实力的稳步提升,良好的产业、交通、人文环境和政策环境,为蚌埠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1—2015年
五、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用物流管理理论,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构建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区域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载体、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划原则
(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既要注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又要兼顾行业经济效益,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建设再生资源网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二)合理布局、保护环境原则。根据市区再生资源产废量和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布置回收设施,不得损害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禁止设置回收站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原则。社区回收站点设置于运输畅通的区域,以社区为依托,以人口为基准,以距离为参考,维持合理的服务半径。
(四)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按照城区、乡镇的递次,逐步推进,全面覆盖。
(五)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七、规划目标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的标准和政策,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体系,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体系,使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争取用5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八、总体规划布置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涉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各个领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情况,重点建设社区回收网络、区域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形成“居民(企业)产废-社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再生资源利用”的回收流程,使整个回收体系达到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要求。
(一)社区回收网络
1、城区回收站在居民集中区域每2000户设置1个回收站;在较小的居民区设置回收点;在居民分散的区域设置流动回收车。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人口密度的增大,适时增设回收站点,满足居民交售再生资源的需要。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预留回收站布置场所,作为小区的公益配套设施指标。大的片区在回收站与分拣中心之间可以根据条件建设回收中转站,承担部分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和储存功能。
2、乡镇原则上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也可按片区设置回收中转站,作为流动回收车和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物流节点,集中加工配送再生资源。
3、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统一标识、封闭式运输车,定时、定点上门回收。
4、回收站点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设计和名称,采用彩钢板结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平方米。回收中转站采用轻型建筑材料结构,全封闭处理,符合环保及消防要求,防止废弃物飞散、溅落。回收企业对回收站点实行直营或连锁加盟经营,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指导收购价格、统一着装、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 经营规范)的要求进行网格化管理。
5、蚌埠市区重点社区回收站点配置见下表:
蚌埠市区重点社区回收站点配置表
市区 | 所在街道 | 网 点 分 布 | 站(点)数量(个) |
龙 子 湖 区 | 延安街道 | 群力街(1)、胜利二村(1)、胜利四村(1) | 3 |
东风街道 | 勤俭里(1)、国富街(1)、东风(1)、国庆(1)、治淮巷(1) | 5 | |
治淮街道 | 车站新村(1)、光明街(1)、沿淮街(1)、治淮二村(1)、延安路(1)、新马路(1) | 6 | |
东升街道 | 两站(1)、曙光(1)、淮建(1)、淮滨(1)、地委(1)、施家洼(1) | 6 | |
解放街道 | 大桥(1)、解三(1)、建新(1)、解放路(1)、珠城路(1)、建华(1)、海航(1)、二钢(1) | 8 | |
曹山街道 | 曹山(1)、龙河(1)、工农(1)、幸福村(1)、其它(1) | 5 | |
长淮卫镇 | 锥子山(1)、长淮(1)、合力(1)、东站(1)其它(2) | 6 | |
蚌 山 区 | 宏业村街道 | 第一社区(1)、第二社区(1)、第三社区(1)、第四社区(1) | 4 |
青年街道 | 中平社区(1)、南山社区(1)、青年社区(1)、同乐园社区(1)、华丰社区(1) | 5 | |
纬二街道 | 公栈路社区(1)、吉安社区(1)、太平街社区(1)、爱国巷社区(1)、纬一路社区(1)、其它(2) | 7 | |
天桥街道 | 天桥社区(1)、华昌街社区(1)、华盛街社区(1)、喻义巷社区(1) | 4 | |
黄庄街道 | 前进社区(1)、朝阳社区(1)、工农社区(1)、红旗社区(1)、禹花苑社区(1)、新建社区(1)、东方红社区(1) | 7 | |
燕山乡 | 雅郢社区(1)、其它(3) | 4 | |
禹 会 区 | 朝阳街道 | 红旗里社区(1)、新风社区(1)、创新社区(1)、新安社区(1)、新村社区(1) | 5 |
纬四街道 | 向前社区(1)、建设里社区(1)、胜利社区(1)、进步社区(1)、染建社区(1)、淮上社区(1)、上海栈社区(1)、新船塘社区(1)、席家沟社区(1) | 9 | |
大庆街道 | 康乐社区(1)、大庆社区(1)、涂山社区(1)、如意家园社区(1)、胜西社区(1)、纺南社区(1)、纺北社区(1)、长青社区(1)、长影社区(1)、新龙社区(1)、柴油机社区(1)、友谊北路社区(1) | 12 | |
钓鱼台街道 | 钓鱼台社区(1)、继红社区(1)、安平社区(1)、迎河社区(1)、燕山路社区(1) | 5 | |
张公山街道 | 一村社区(1)、二村社区(1)、三村社区(1)、四村社区(1)、五村社区(1)、六村社区(1)、七村社区(1)、八村社区(1)、长盛路社区(1)、东海路社区(1)、涂山中路社区(1)、吴湾社区(1)、公园社区(1) | 13 | |
淮 上 区 | 淮滨街道 | 淮河社区(1)、其它(1) | 2 |
小蚌埠镇 | 桂花园社区(1、桃花园社区(1)、荷花园社区(1)、其它(2) | 5 | |
吴小街镇 | 槐花园社区(1)、其它(4) | 5 | |
曹老集镇 | 路东居委会(1)、路西居委会(1)、荷花园社区居委会(1)、其它(3) | 6 | |
梅桥乡 | 菊花园社区(1)、其它(3) | 4 | |
经 开 区 | 龙湖街道 | 湖滨居委会(1)、金光居委会(1)、滨南居委会(1)、迎湖居委会(1)、迎滨居委会(1) | 5 |
胜利街道 | 机场社区(1)、健康路社区(1)、航华社区(1)、营市街社区(1)、上游街社区(1)、建筑一村(1)、胜利五村(1)、财富广场(1) | 8 | |
淮河社区中心 | 友谊(1)、光彩家园(1)、民政家园(1)、金山花园社区(1)、紫荆名流(1)、阳光苑(1)、文化广场(1)、新新家苑(1)、银河(2)、沁雅社区(1)、华府天地小区(1)、锦锈城小区(1)、琥珀(1) | 14 | |
湖滨社区中心 | 龙湖春天(1)、龙湖香都(1)、菱湖(1)、珍珠(1)、南湖(1)、其它(1) | 6 | |
高 新 区 | 高新区社会服务中心 | 高新家园社区(1)、山南新村(1)、文锦路社区(1)、文竹苑社区居委会(1)、翡翠山庄社区(1)、科苑(1) | 6 |
合计 | 175 |
(二) 分拣中心
1、区域分拣中心(或中转站)。区域分拣中心(或中转站)是对再生资源进行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上游衔接社区回收站(点)和产废企业,下游衔接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每个区原则上1个,县城2个。
2、综合性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主要与中转站、产废企业衔接,布置在城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重点对废钢、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进行分拣加工处理。综合性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由“五区一中心”(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构成,具备分拣、仓储、交易、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符合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集中治理废弃物排放,消除二次污染。
(三)回收运输车辆
根据市区实际情况,配置两种类型:
机动车,是承担将收购站点再生资源运送到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的机动车,并适时投放专用箱式运输车;三轮车,是承担为居民上门收购服务和短途运输的人力三轮车。回收运输车辆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标识。回收运输车辆的数量按实际需求量进行配置。
九、实施步骤
根据蚌埠市目前情况,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建设再生资源网络体系结合起来,本着实事求是和低成本、高效率运作的原则,结合蚌埠市发展战略和综合实力,构建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拟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为启动阶段,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蚌埠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在一个区开展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市可再生资源区域分拣中心、综合性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基地)建设的调查、选址、论证工作。
第二阶段:2012—2014年为推广阶段,总结试点区经验,指导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社区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回收利用基地建成并投入运营。
第三阶段: 2015年为完善阶段,总结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成果。
十、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蚌埠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市、县区、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宣传、组织和实施等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回收网络建设工作的考核,落实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引导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承办企业要严格依照《规划》进行建设,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大力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支持、引导龙头企业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按市场规律整合个体经营户,规范回收行为,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建设全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再生资源市场),真正实现再生资源前端回收和后端利用的有机链接,由过去传统的摊群式收购和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落后加工模式向规模化、规范化、科技化、产业化加工利用经营模式的转变。
(三)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市场,清理不符合规划的回收站点,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制度,集中交售废旧物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发挥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加强对市再生资源协会的指导,通过协会整合行业资源,加强会员间的沟通及业务合作,引导会员遵守从业规范,以资源整合为切入点,信息共享,合作共赢,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将制定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资金支持、用地安排、税收优惠等方面政策的配套政策,完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推动企业在再生资源利用领域进行合作,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计划,强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和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