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规划

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量: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徐州市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规划


   
大力推进名牌战略,使我市成为名符其实的品牌经济城市,根据《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江苏省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5-2010年)》和市政府《徐州市推进名牌战略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十一五”期间的名牌产品培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培育等多种途径,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名牌培育工作与培植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积极推行“百企百品培育计划”,突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市名牌产品数量增多、竞争力增强,尽快形成我市的名牌群体。

  二、培育目标

  按照分层推进、梯度培育的思路,经过五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1、以省名牌产品为依托,以大集团、大企业为重点,力争在机械、食品、建材、木材、化工、纺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培育20家大型企业,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争取到2010年,新增中国名牌产品5-7个,总数达到8-10个; 2、以市名牌为基础,以农产品为突破口,培育60家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步伐,促进其做大做强。争取到2010年,新增江苏名牌产品40-60个,总数达到100-120个; 3、以民营企业为主,培育100家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强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促其快速发展壮大。争取到2010年,新增徐州名牌80-100个,总数达到190-210个。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名牌战略推进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把名牌培育工作作为推动经济跨跃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名牌战略考核制度和名牌奖励政策。市名牌推进委员会要重点抓好中国名牌产品的培育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争创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计划,发展壮大一批名牌产业群。各县(市、区)政府要重点做好本地、本行业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的培育扶持工作。倡导“一镇一品”,有条件的镇要逐步推行“一村一品”。根据《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将各级名牌产品培育和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镇、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使各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育和发动,力争在2010年完成“一镇一品”工作,消灭无名牌产品镇。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面大、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发挥名牌创建工作的牵头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名牌培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名牌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发挥职能,通力协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在宣传报道、政策法规、经营管理、标准信息、环境保护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帮扶企业争创名牌。
  (二)制订确实可行的名牌培育创建目标。围绕《江苏名牌战略实施纲要》和《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制订我市各级名牌培育创建目标。一要摸清底数。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地达到一定规模、行业排序靠前、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发展良好、经过培育扶持能够争创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和徐州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二要制订计划。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各地政府制订本地的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计划。三要分解目标。市政府年初下达争创名牌的任务指标,并将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各地政府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把名牌创建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完成名牌创建任务,确保奖惩到位。
  (三)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步伐。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重点引导名牌优势企业提升原始科技创新能力,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争取本市行业龙头企业成为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促使名牌产品由制造加工型向高科技自主知识产权型转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力争使部分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的跨跃。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争创名牌,使名牌评定向高新技术产品倾斜。服务业、农业要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技术,加快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步伐,靠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名牌。

(四)坚持以质取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争创名牌。制造业,要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大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积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严把产品质量关。服务业,要积极与国际接轨,针对各自的行业特点,完善经营设施,改进服务条件,制定完善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和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农副产业,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建立健全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档次。
   (五)加大整合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着眼于提高特色产业影响力,注重做好区域性产品的品牌培育,争取在我市的优势区域产业如工程机械、板材产业中培育出一大批名牌产品。鉴于我市板材、面粉等行业企业较多、单体规模较小、按现有规模很难达到中国名牌产品条件的现状,各级政府要积极倡导和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整合力度,实施强强联合,突出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创牌成功率,并为企业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要把名牌培育与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抓好品牌的包装、策划,加强品牌营销管理,发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市场手段,以产品为中心、以产业为纽带、以配套促聚集,打造关联度紧密的产业链,促进名牌企业的快速膨胀,带动相关企业发展。要把名牌培育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积极引进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带动能力强的名牌企业,以增量带存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区域产业升级。要统筹谋划名牌培育和引进工作,努力形成一批产品名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的名牌行业。

(六)实施名牌激励政策。市政府将安排名牌工作经费和名牌奖励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大力实施名牌激励政策。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业“创业倍增”活动的意见》(徐委发〔2005〕29号)精神,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和“徐州名牌产品”的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万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落实名牌工作经费和名牌奖励政策。各企业对为名牌创建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营造培育名牌的良好环境。对列入全市名牌培育计划的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加强对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名牌产品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重视名牌、爱护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氛围。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保优”活动,切实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保驾护航。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要发挥桥梁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评估等服务,积极推荐行业内重点企业申报名牌产品,指导帮助企业放大名牌效应,扩大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