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扬州”建设“十二五”规划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11-05 浏览量: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文化扬州”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文化扬州”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是我市全面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是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文化扬州”建设,根据《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扬州文化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文化强市”建设目标,锐意改革,务实创新,实现了全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预期目标和任务。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文化网络覆盖城乡,基本实现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扬州双博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新馆、美术馆、音乐厅)建成开放,扬州博物馆、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邗江图书馆、高邮市图书馆、江都市图书馆、高邮市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成乡镇达标文化站77个、街道文化站14个、村文化室(农家书屋)1121个,社区文化室112个。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逐步做响。每三年举办一届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和群众文艺新作调演。每年组织“百场公益演出”、“周周看扬剧”、“和谐之春”春节优秀剧目展演周、“欢乐扬州”市区广场文艺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全市每年送图书下乡10万册以上,送戏下乡500场以上,送电影下乡10000场以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和7家博物馆、纪念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基本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县级支中心和乡镇、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邗江区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高邮市和广陵区分别被文化部命名为“二胡之乡”和“古筝之乡”,江都市丁伙镇、维扬区城北乡分别被省文化厅命名为“舞龙之乡”、“田园书画之乡”。

艺术创作生产精品迭出。艺术精品不断涌现。扬剧《县长与老板》荣获第11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优秀表演奖;扬剧《县长与老板》、《真假二十四小时》、木偶剧《白雪公主》等作品荣获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入选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群舞《九九艳阳天》获得第七届全国舞蹈比赛文华舞蹈节目创作优秀奖。品牌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举办了中国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文艺活动、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中国金奖杂技晚会”、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扬州古筝艺术节、扬州市音乐厅专场音乐会等大型文艺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市基本形成以工艺美术、文体制造、玩具琴筝、出版印刷、文化旅游等传统产业与网络传媒、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等新兴产业相结合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产业格局。201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9%。17个项目获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2175万元。目前,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5000余家,从业人员10万多人。扬州工艺美术集聚区、扬州智谷投资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扬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落户维扬,扬州智谷文化创意产业园落户邗江。新兴产业崭露头角,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正式组建,“央视动画形象毛绒玩具指定基地”和“扬州市动漫设计衍生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维扬区五亭龙国际玩具礼品城。

文化遗产保护显著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普查文物点2383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 1800处,复查文物点563处。推动文物保护单位提档升级,新增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新划定4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文化博览城建设有序推进。先后建成崔致远纪念馆、扬州佛教文化博物馆等一批文化博览场所。申遗工作积极开展。大运河、瘦西湖及扬州历史城区两个项目列入国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初步明确以“扬州盐商历史遗迹”作为申遗基本路径,全面启动申遗基础工作。地下文物保护力度加大。调查勘探面积达28.9万平方米,发掘面积达14800平方米,抢救性发掘墓葬370余座,出土珍贵文物2700余件,宋大城北门遗址、扬州城南门遗址先后入围2006、2007年度中国重要考古发现。非遗保护传承得到加强。雕版印刷技艺、剪纸、古琴被联合国人类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16个,省级非遗保护项目40个,市级保护名录11大类158项,扩展项目18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7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58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27名。建立了雕版印刷技艺、扬州清曲传习所、剪纸博物馆、高邮民歌传习所等传承基地。

文化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鼓励、支持文化娱乐业健康发展,促进网吧、娱乐、演艺、音像市场向连锁化、综合性方向发展。新闻出版业健康发展,图书出版质量不断提高,《扬州地方文献丛刊》获全国优秀古籍图书一等奖。版权保护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67个部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扫黄打非”行动成效显著,“文化平安工程”、“文化环保工程”、“反盗版天天行动”稳步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推进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广播电视事业长足发展。有线电视发展迅速,“组组通”目标基本实现。到2010年,全市有线电视用户总数已达106.71万户,入户率提高到92.79%,用户数比2005年净增22.35万户、入户率增长22.85%。全市1140个行政村已全部开通有线电视,光纤行政村联网率100%。广电惠民活动取得新进展,为3000余户农村贫困家庭免费或优惠安装有线电视。城区数字电视转换基本完成,县(市)转换有序推进。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在市广电局与广电总台实行“局台分设”的基础上,市文化局与市广电局实现“两局合一”,成立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逐步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突破。文化系统内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全部完成,市属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取得突破性进展,江苏广陵书社有限公司、扬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佳绩。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大。大力实施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引进领军人才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全系统共引进各类人才102名,扬州市国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了5名国画创作人员,李政成等一批优秀演员荣获文华奖、梅花奖、牡丹奖等全国大奖。

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拓展。组团赴日本举办了扬州市·奈良市文化交流活动,赴英国参加了“埃塞克斯—江苏文化节”的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扬州木偶团、歌舞团赴欧洲、南美、日本、韩国、香港、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深入开展专场文艺演出、联欢演出、合唱、笔会等形式多样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五”期间尽管各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区)级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设需要推进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与管、管与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满足低收入群体基本文化需求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广播电视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文化产业发展质态有待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文化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新兴业态发展不快,产业项目支撑不力,产业园区建设、大项目带动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文化建设投入不足。除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外,各级财政对文化投入增幅不大。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投入不足,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维护经费缺少稳定来源。艺术创作生产经费缺乏,与打造文化精品力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缺乏,一些文保单位年久失修。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仍需加大。四是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任务艰巨。文化人才队伍与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尚未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完善、数量充足的人才梯队,缺乏文化艺术领军人才、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人才引进、培养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二、“文化扬州”建设“十二五”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扬州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阶段,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扬州文化建设将进入一个战略机遇期。

一是加强文化建设成为满足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新期待的时代要求。当前,文化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已经成为时代赋予的紧迫任务。根据国际经验, 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恩格尔系数将逐渐下降,居民消费结构将出现明显变化,文化需求在个人消费中的比重将大幅上升。2010年我市人均GDP已达7000美元, 但文化需求在个人消费中的比例还远远低于国际标准。因此,未来五年,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将快速增长,全社会文化消费潜能将加速释放,这既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是加强文化建设成为顺应文化工作新要求、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十二五”期间,江苏提出了贯彻“六个注重”要求,推进“八项工程”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明确要更加“注重加强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文化工作的新目标、新内涵、新要求,对扬州文化建设提出了新挑战。决定了未来五年,文化建设必须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在坚持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化产业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易于与新技术对接、产品技术含量高和吸收就业能力强等优势,使文化产业成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环节,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极。

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成为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三个扬州”建设的客观要求。“十二五”期间,扬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迈上新台阶,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将全力打造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文化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增强文化软实力,不仅是培育创新文化、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也是提升扬州城市文化品位,体现精致特色的要求,更是推进文化惠民,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的要求。扬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目标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加快文化发展步伐,为“三个扬州”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文化环境和人才支撑。

三、“文化扬州”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自觉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全面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为推进“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文化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发挥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的重要作用,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促进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加强,两轮驱动,两翼齐飞,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积极扶持健康向上的主流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的原则。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推动文化科学发展,要善于把继承与创新有机统一起来。推进文化发展,基础在继承,关键在创新。继承弘扬优秀的民族和地方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和借鉴优秀的外来文化成果,建设富有时代精神、地方特色的新时期的扬州文化,实现古代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

——促进繁荣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繁荣是目的,管理是保障,这是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所决定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促进繁荣、一手抓加强管理,在促进繁荣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创新管理,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努力建立和完善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文化扬州建设总体目标是:围绕文化强市建设的战略构想,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更加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把扬州建成国家低碳文化产业特色区、江苏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地、宁镇扬都市圈文化产业增长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把扬州建设成为“文化凝聚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的“文化强市”。

到2015年,全市“文化扬州”建设要重点完成以下具体目标:

——文化凝聚和引领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着力塑造新时期“扬州精神”,通过文艺创作、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引领社会思想和道德风尚,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牢固确立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的地位,为推动“三个扬州”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文化惠民能力显著提升。建成一批高标准、现代化、综合性、多功能的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所有县(市)实现有线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城乡一体化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文艺创作更加繁荣。创作生产一大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深度发掘和培育一批体现扬州特色、展现城市活力的文化品牌,城市文化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布局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市场繁荣有序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

——文化市场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大力发展和繁荣文化市场,积极支持和引导文化消费,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加强。全力打造文化博览城,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到2014年扬州建城2500周年时,文博场馆达到100处以上。大力推进扬州盐商历史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牵头做好大运河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广播电视传播能力有效提升。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全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县以上城市(含县)以及中心镇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高清电视、数字声音广播等快速发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取得成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完善和健全应急广播体系。

——文化人才支撑环境持续改善。文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人,培养一大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文化管理人才、文化经营人才,全面优化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

——文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切实增强,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等创新全面推进,敢于创业创新、善于创业创新的价值取向基本确立,鼓励创业创新、推动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四、“文化扬州”建设“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果,全面提升惠及广大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开放性的特色文化活动阵地。扬州市文化馆达国家一级馆标准,县(市、区)级文化馆功能设施更加完善,实现公共图书馆数字化,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全部达标。到2015年,全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均达国家等级馆标准,其中一级馆占60%以上,市、县、乡三级公共图书馆藏书量达到人均1册,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300平方米。全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15年所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都能得到有效利用。发展城镇数字影院,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推进,2015年市、县(市、区)数字影院实现全覆盖。

2.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活动统筹。继续办好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群文新作评比活动,编创、普及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时代气息为广大群众喜爱的广场舞蹈。加强城乡文化交流,组织百场公益演出和“欢乐扬州”广场文艺演出活动,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文艺到乡镇”、“图书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群众文艺创作,力争在全国“群星奖”、省“五星工程奖”等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3.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素质。实施群文队伍“百千万工程”,到2015年,重点培养百名群文业务干部,着力培育千支有艺术特色的业余文艺团队,发展万名热心群众文化事业的文化志愿者。加强民间文艺队伍建设,鼓励和帮助乡镇(街道)、村(社区)文艺爱好者组织文化团队,加强一地一品特色文化建设,2015年,每个乡镇(街道)培植10个以上特色文艺团队。

4.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图书馆总馆分馆制,实行资源共建共享,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图书馆“一卡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和群众文化、企业文化活动的远程指导网络,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为基层文化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继续推动流动图书馆建设,形成组织机构网络化、文化设施现代化、文化工作制度化、服务对象社会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基层文化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长效机制,重视农家书屋出版物的更新流通,办好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

(二)着力实施文化精品生产工程

1.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以国家和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扶持原创性和地域性文艺作品,加强重大题材作品的创作和演出,突出现实题材和主旋律作品的创作生产。“十二五”期间,创作一批能反映时代精神、扬州特色、影响力大的戏曲、舞蹈、美术新作。争取1-2部剧目入选国家、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在全国、省各类艺术赛事中取得新的突破。

2.精心培育文化活动品牌。抓好中国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中国扬州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中国扬州古筝艺术节等重大演出活动。推出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化品牌。培育群众文化活动精品,做响“周周看扬剧”、“扬州之春”优秀剧目展演周、“音乐厅市民开放日”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品牌。

3.加强艺术教育研究。重视文化艺术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扬州文化艺术类院校办学水平。实施扬州文化艺术学校东扩工程,推动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做好、做大、做强。加强对扬州文化艺术的研究,编辑出版《扬州文化艺术丛书》第二辑。继续对扬州传统文化艺术进行挖掘整理,每年整理出版1部曲艺传统书目。

(三)着力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1.做大做强传统文化产业。深度开发传统文化产业,着力构建地方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发展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演艺业资源重组,加强演艺场所建设,培育壮大演艺业主体,提高演艺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做大做响以扬州玉器和扬州漆器为代表的工艺美术业,完善玉文化创意产业园,举办艺术品博览会,创新工艺美术业的技术和品牌。以文化博览城建设为龙头,发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带动作用,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结构。大力提高文体用品档次和高新技术含量,提升扬州文体用品附加值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继续培育红园、双东、天宁寺古玩市场,开展艺术品拍卖交易,做大古玩交易业。

2.扶持壮大新兴文化产业。做强新兴文化产业,发展2-3家产值10亿元、10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一是动漫游戏业。培育、壮大一批动漫游戏企业,开发以扬州文化资源为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打造扬州动漫游戏产业品牌,形成动漫游戏产品生产、输出和转化的产业链。二是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业。发展壮大电子书产业,推进电子书城建设,打造“中国电子书基地”。做大做强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广陵书社、广陵古籍刻印社,推动出版行业的提速升级。推动数字技术在影视业上的充分应用,抓紧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广播影视园区建设。三是文化会展业。加快会展场馆建设,强化产业运作,举办专业性展示交易博览会,推动我市文博信息业、文物复(仿)制业和文博创意产业快速发展。

3.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以不同区域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园区和基地建设为重点,构建基本覆盖全市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孵化和培育一大批关联度高、成长性好、发展空间大、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企业。加快推进电子书产业园、广陵区信息产业园、扬州智谷文化创意园、扬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琴筝文化产业园、宝应鲁垛乱针刺绣产业园、帝尧故里—神居山文化创意产业园、江都工艺美术产业园、仪征科技文化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增强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4.培植扶持重点企业集团。以资产为纽带,以业务为联结,通过资源整合形成整体竞争态势,实现重点企业集团带动发展作用。通过文化资源整合和创新发展方式,重点培植扶持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扬州工艺美术集团、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江苏广陵书社有限公司、扬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集团,通过培植扶持发展重点企业集团,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5.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发挥大项目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加快编制文化产业项目库,精心搞好项目策划创意和包装设计,并针对重点项目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引智力度,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结合扬州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特色,抓好扬州凤凰文化广场、宋夹城考古遗址公园、扬州市影视文化园、凤凰岛国际影视文化生态城、扬州晋皇科技光盘生产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强对文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开工率。

6.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扬州市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计划,协调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发展。利用政府资金引导、银行贷款筹资、民间资本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途径,实行多元化投资。加强产业统计工作,逐步健全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考核督查,推动产业发展。

(四)着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1.加快文化博览城建设。全力推进文化博览城建设,建成开放扬州科技教育综合馆、扬州城市规划馆、扬州戏曲博物馆等35个文化博览场馆。精心打造文博城品牌,创新创优运作模式,扩大国内外展览交流,提升文博场馆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名城解读工程,挖掘、展示各类文化遗产,传承扬州历史文脉。加大公益性博物馆免费开放力度,新增5座博物馆对外免费开放。

2.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建立文物信息库,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抢救保护重宁寺、周姓盐商住宅、廖姓盐商住宅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第一批扬州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结合扬州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加大唐子城、宋夹城主动发掘的力度。创新馆藏文物保护技术,与国家漆木器保护中心合作,完成扬州历年出土的1000余件漆木器保护工作。制订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专项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座。

3.有序推进申遗工作。做好大运河遗产点、扬州盐商遗迹的环境整治、本体保护,做好申遗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国家文物局关于申遗工作的战略部署,完成申遗文本,提交世界遗产中心预审。根据申遗文本和保护规划,对相关遗产点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与遗产地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建筑进行必要的修缮。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接受国际专家现场评估考察。

4.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保护和传承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到2015年,全市进入国家级非遗项目达到20个,省级项目60个,市级项目200个,市、县(市、区)均建立起非遗资料数据库。建设一批非遗博物馆、展览馆和传习所,50%以上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都建有传习所,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加强对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创建一批新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开展古籍普查,加强用现代技术对古籍整理和编目,继续做好地方文献的征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着力实施文化市场规范工程

1.推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大力推进网吧连锁经营,提升网吧行业发展质态,到2015年底实现网吧连锁率达95%以上。发展娱乐市场,2015年前,在大型超市、乡镇文化站、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中发展50家有规模、有影响的游艺娱乐场所,其中电子游戏类场所30家。发展图书出版业,支持图书报刊出版业做大做强。发展出版物发行业,重点建设1至2家大型综合书城,鼓励专业化书店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扶持2-3家符合规定的民营书店升格为出版物二级批发企业,吸引从事书报刊发行的外商来扬州投资书报刊发行业。发展印刷业,推进企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扶持印刷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实现多门类、多层次、多品种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期间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激发广大农村文化经营者的积极性。

2.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2015年前完成全市网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系统,实现网上举报、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加强著作权保护,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对条件充足、迫切需要保护的行业进行版权保护。积极推进娱乐场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安装工作,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新闻出版业的监管工作,以事前把关、事中审核、事后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审读、审查工作力度,把握好出版物印制质量关。

3.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在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基础上,改善执法条件,实现综合执法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规划,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素质,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执法能手和业务骨干。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队伍建设,2012年前在乡镇一级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立社会监督队伍,划定责任区,建立属地管理制度,促进农村文化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六)着力实施广播电视升级工程

1.增强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扩网增户,到2015年,全市有线电视总用户突破110万户,入户率超过95%。继续开展争创“户户通”有线电视县(市)工程,实施对农村贫困家庭优惠安装有线电视工程。2015年全市实现城乡一体化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目标。加强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电视台、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2015年基本实现地面数字电视全市范围的覆盖,全市至少建成一家网络电视台。通过有线、无线、移动多媒体广播等多技术手段,实现应急信息、组织动员、紧急救灾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广播体系。

2.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全市广播电视指挥调度监控视频系统,完善联通各市、县(市)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统一调度功能。建设安全播出数字信号监测系统,建立并完善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媒体监测体系。实施市级广播电视运维监管数字化工程,配置广播电视信号收测和机器监控设备,建立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节目内容监测、监管协同管理系统,形成全市统一、反应迅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运维监管体系,实现安全播出与技术维护综合保障。

3.提升广播电视经营管理能力。转变广告经营理念和方式,改进广告结构,培育品牌广告,组建县(市)台广告联盟,“十二五”期间,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收入每年增加10%。抢抓“四网融合”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智能电网“四网融合”。继续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持续推动广播电视的数字化、网络化,增强双向互动服务功能,做好增值业务延伸拓展,加快发展高清互动电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CMMB运营服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二五”期末,新媒体新产业收入份额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稳妥地开展制播分离试点,在影视剧、综艺节目领域试点制播分离改革。发展5-10家民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逐步实行社会化生产、市场化流通、集约化传播,释放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潜能。

(七)着力实施文化人才支撑工程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人才强市“百千万人才引进集聚行动计划”为依托,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和人才高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培养一批高、精、尖人才,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文艺人才。争取部分优秀人才进入省“五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入选国家、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通过举办高层专家论坛、选送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到高等专业学校接受继续教育、聘请名家名师传帮带等方式促进人才成长。加强基层群众文化和农村文化人才的教育培训,提高城乡群众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2.做好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工作。创新人才引进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储备型人才,推动我市文化创新和文化发展能力的不断提升。鼓励和支持以重点项目吸引人才,以合作方式招揽人才,以签约、兼职、聘请等方式不拘一格引进高层次文艺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允许文化单位对引进的高层人才实行年薪制、自带项目入股参与分配、高额奖金、高额退职(休)金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

3.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对优秀文化人才的宣传力度,有计划地举办个人专场演出、作品展示及专题学术研讨会,为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提供展示平台。建立与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确立知识、艺术、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加大对文化创新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

(八)着力实施对外文化交流工程

通过艺术表演、举办展览、合作出版、学术交流等形式,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和友好交流,拓展对外合作领域。重点扶持具有扬州特色的木偶、工艺、音乐舞蹈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牌文化企业和品牌文化产品。积极推介扬州文化艺术精品赴港澳台交流,争取与港澳台文化机构、艺术团体、展演场馆形成对接,推介具有扬州特色的文化产品赴港澳台展示。坚持“多出、进好”的原则,力争每年派出和引进的涉外文化交流团组呈逐年增长态势,对外文化交流的地域呈逐步扩大趋势。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建设目标考核测评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考评标准,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切实承担起先进文化的建设重任。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新格局。

2.强化经济政策保障。制定“十二五”期间文化发展经济政策,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应足额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十二五”期间,新增费用主要安排文化艺术创作、文化活动开展。设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扶持和奖励资金”,充分扩大政策覆盖面。继续加大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三送”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工程的支持力度。放宽文化服务准入条件,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及重大节庆活动,形成对文化事业的多元化投入。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均经费预算制度,各级财政按照农业人口编制农村人均文化经费预算,并随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步增长。

3.强化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探索对转企改制后文化企业的有效管理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发挥应有功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续发展,健全转企改制院团的运行机制,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艺术生产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转企改制院团的扶持政策。

4.强化法制环境保障。健全、完善文化法制体系,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提高素质,规范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权力内控体系建设。加大文化法制宣传力度,组织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普法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文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