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统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镇江市统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序 言
“十二五”时期,是镇江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期,是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攻坚期,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产业发达城市、创新创业城市、山水花园城市、幸福和谐城市的战略机遇期。在镇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全市统计工作肩负着“用数字说话、为决策服务”的新使命,科学编制和实施镇江市“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规划,是积极适应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开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需要。
镇江市“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规划以《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背景,以《国家统计局“十二五”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为依据而编制,是促进全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和统计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履行职责、制定目标的工作准则和行动纲领。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与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镇江统计改革、建设和服务实现全面、协调、稳定发展。五年来,全市统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攻坚克难迎挑战,抢抓机遇促发展,精心组织各类统计调查,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
(一)统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过去的五年,着力提高统计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建立了全市统计系统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形成了以《统计月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国民经济情势分析报告》等各类统计信息产品。积极发挥统计监测的职能,开展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生态城市建设、创业型城市建设以及节能降耗、重大投资项目等统计监测工作。
(二)统计制度方法改进完善。过去的五年,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与发展的新路径。加快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进程,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进一步健全专业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协调协助机制。为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党委政府决策的新需求,在辖市区(包括镇江新区,下同)建立了城乡住户统计调查制度和能源统计,先后开展了文化产业、新兴产业、创业型城市和生态市建设统计。
(三)统计调查领域不断拓展。过去的五年,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类大型普查,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反映市情市力。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等大型普查任务。认真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并取得重要成果。开展了群众安全感、环境满意度、就业创业、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工作满意度、行政效能满意度等近60项次社情民意调查。
(四)统计基础建设有效推进。过去的五年,把加强辖市区、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统计自身能力的重要内容。在机构改革不断深化、行政编制不断精简的大背景下,区统计机构得以恢复保留并列入政府组成部门,辖市区统计局增设或增加城镇住户、服务业、能源等调查人员或经费。信息化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实现了国家、省、市、辖市区、镇(街道)5级联网,企业网上直报系统顺利推进,OA系统投入使用,网络安全保密无事故。
(五)统计法制工作有序开展。过去的五年,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积极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统计行政审批,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加强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连续两年荣获市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建立完善“统计检查、统计监审、统计执法”三位一体统计法制工作模式,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全市566家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顺利完成国家、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等专项统计法制工作。
(六)统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过去的五年,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统计资源整合逐步到位,组建了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新体制下统计工作形成了双赢的良好局面。加大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在职人员赴境外开展统计学习交流。开展了市局、辖市区、镇街和企业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累计5814名统计人员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取得新业绩。
二、发展背景。“十二五”时期,镇江全面实施“八项工程”,开启“第二个率先”的新征程,经济社会既面临加快转型升级,加速跨越发展的良好机遇,又面临后金融危机时代依然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统计需求不断增加,统计服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公众信息意识不断提升,统计工作各项任务更加繁重,各种矛盾更加凸显。
(一)制度方法改革任务艰巨。“十二五”时期,国家统计局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一个名录库、一套表、一个平台、一个数据中心,下同)建设,统计工作模式、统计调查流程将出现重大变革,新旧调查体系的轮换,在给现行的统计制度方法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对统计工作环境提出了新要求,“双轨制”运行状态下统计调查任务显著增加,统计工作面临诸多不可预见性矛盾困难。同时,为满足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统计服务个性化需求日益增多,充实完善制度方法的任务不断加重。
(二)优质服务保障任务艰巨。“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仍面临复杂的宏观环境,经济运行中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增多,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现状和准确判断经济发展趋势,需要统计部门作出更加灵敏、更加快捷的预测预警,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统计信息产品。同时,“十二五”时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攻坚期,如何揭示并积极化解经济结构调整中所遇到的深层次问题,迫切需要统计部门加强统计分析研究,提出前瞻性对策建议。
(三)重点目标监测任务艰巨。“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处在承接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监测统计仍不可放松,围绕“八项工程”、“基本现代化”,统计工作又将开辟监测统计新领域,监测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压力更大,能否为“两个率先”进程把好脉是对监测统计能力和水平的最新检验。在节能降耗、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事关经济转型发展重点领域监测统计需要不断巩固和延伸。
(四)基层基础建设任务艰巨。“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机遇期,辖市区、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经费保障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在机构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基层统计稳机构、稳队伍、稳经费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基层统计业务力量不足、统计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等问题,需要花大力气予以解决。
(五)数据质量管理任务艰巨。“十二五”时期,围绕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提高统计公信力对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树立责任统计、服务统计、科学统计的良好形象。推动统计公开透明,需要从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管理和统计数据发布等诸多环节入手,建立完善的统计操作规范,加强数据生产、处理、汇总与发布的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控制体系。建立制度化的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机制,为公众提供真实可信、便利全面的统计信息产品。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江“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发展战略和“建设产业发达、创新创业、山水花园、幸福和谐城市”的发展目标,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中心,着力强化基层基础、着力规范统计管理、着力统计创新创优、着力推动公开透明,积极构建组织体系完善、调查制度科学、技术手段先进、法制保障有力、队伍素质过硬的统计体系,为镇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基本要求
坚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各项统计改革、创新和实践必须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为出发点,以提高公众对政府统计的公信为己任,推动统计公开透明,增强统计生产能力、统计管理能力、统计保障能力、统计服务能力,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坚持把规范统计制度管理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统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完善统计法律制度,着力构建和完善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业务流程、统计操作规范、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控制体系,加快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
坚持把推动统计改革创新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国家统计生产方式变革为契机,构建符合镇江市情的统计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在巩固提升经济统计的基础上,完善服务业、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方法体系,拓展民生、资源环境等社会统计领域,探索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方面统计调查。
坚持把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重要根基。把加强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调查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改善条件。着力构建和完善政府统计、部门统计、开发区统计和民间统计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加强辖市区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
坚持把开展统计重点任务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核心内容。着力体现统计工作核心价值,高度重视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改进组织方式、动员各方力量、科学作业流程。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统计信息产品量质并举,增强广度与深度。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跟踪监测,构建平台、完善制度、形成体系。始终把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作为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大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和在统计工作中的运用,实现统计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储存、发布的信息化和网络化。通过科学规划,加快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统计信息技术一体化建设进程。
三、发展目标
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全面反映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进程,构建统计组织体系健全、统计制度方法科学、统计管理行为规范、统计信息公开透明、统计技术手段先进、统计法制保障有力、统计队伍素质优良、统计服务优质高效的统计体系,基本实现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立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民间统计为有机组成,能够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独立性,机构健全,职能互补,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统计组织体系。
——建立以国家、省统计制度方法为核心,地方统计制度方法为补充,能够准确反映市情市力、新经济社会发展现象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标准统一、指标完备、方法科学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建立以全面、快捷、灵敏、可靠为基本要求,能够满足党委政府、经济体、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需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统计服务体系。
——建立以调查单位一套表信息应用系统为依托,能够融合全市统计各专业需要,满足各层各级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并可以实现拓展的统计信息应用管理体系。
——建立以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权利和义务为宗旨,能够提高统计监督、统计检查、统计执法效能的统计法制体系。
——建立以专业化、年轻化和复合型统计人才为培养目标,能够造就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结构合理的统计人才支撑体系。
第三部分 重点工作
一、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以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基本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国家、省统计制度方法为基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为重点,拓展统计调查范围、完善统计报表制度、优化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权威性。
(一)科学统计调查方法
1.探索解决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外建筑业、人口变动和劳动力等抽样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方法问题,通过采取扩大样本、科学调查方法等措施取得以上调查数据并能满足以辖市区为总体的国民经济核算要求。
2.紧密跟踪、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任务,重点建立完善服务业全面调查制度,并延伸至辖市区。
3.构建“企业一套表”模式下应统尽统和统准统全机制与措施,着重解决统计调查流程变革中的数据衔接问题,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顺利实现统计调查方式的平稳过渡。
4.完善镇统计制度方法,遵循在地统计原则,以乡卡统计调查制度为基准,规范镇级统计范围、统计口径、统计标准、统计方法。
(二)健全开发园区统计制度方法
1.在“企业一套表”模式下,建立开发园区(指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下同)独立的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流程和工作平台。
2.结合部门统计资料,在开发园区开展工业、服务业、GDP核算、单位GDP能耗核算等主要统计指标的统计工作,逐步实施按年、季度发布相关数据。
3.各项普查、大型专项调查全面实现开发园区独立的统计汇总,各专业均按常规统计制度频率公布开发园区主要指标统计数据。
4.在《江苏省开发区统计工作规程》基础上制定《镇江开发园区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办法》,协调辖市区与开发园区统计业务关系,指导开发园区开展统计业务工作。
(三)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制定《镇江市统计数据审定暂行办法》,主要统计数据采集、报送、反馈实行首长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三位一体、责权分明的统计数据审定作业流程。
2.在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框架下,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控制体系”,将综合性指标、考核指标、产业增加值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指标等纳入评估范围,不断完善GDP核算、工业、能源、投资、贸易、劳动、科技、住户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增强数据评估控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重点研究建立“企业一套表”模式下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加强调查单位网上直报作业和网上直报数据质量监管。
4.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管理使用。建立统计数据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落实主要统计数据生产、使用、保密的责任制度。规范辖市区统计数据管理,严格执行主要统计数据评估、反馈、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并规范开发园区、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生产、使用流程。
(四)创新监测统计机制
1.继续开展《镇江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镇江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在省统计局数据使用管理的框架下,积极发挥监测数据效能作用。
2.重点组织实施《镇江市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统计,成立监测统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专门监测机构、监测队伍,制定《镇江市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统计实施细则》。在省统计局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框架下,研究制定满足辖市区监测统计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并与市级同步实施。
3.重点组织实施《镇江市“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成立部门“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机构。在省统计局八项工程指标体系框架内,研究制定满足辖市区监测统计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并与市级同步实施。
4.完善新兴产业、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高技术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并逐步延伸至辖市区;积极探索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监测统计制度方法。
5.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重点抓好工业、商贸和建筑企业以及房地产市场监测,及时反映全市经济发展趋势及宏观政策影响。
6.深化对节能降耗、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城市建设、创业型城市建设等监测统计工作。
(五)强化统计普查调查工作
1.精心组织开展大型普查、重点调查。继续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后续工作,着重搞好数据开发利用。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方式方法,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2012年第六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普查、重点调查工作。
2.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框架下,协调和指导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支撑,加强部门统计基础数据协调和管理,制定《镇江市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3.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需求,选择性地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能源消耗和事业发展情况专项调查。
4.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任务,实现城乡住户调查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指标、统一抽样、统一组织。加强贫困监测调查。
5.改进完善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逐步建立满足国家和地方需要的就业统计制度,适时对外公布调查失业率。改进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调整完善指标设置,逐步实现统计范围全覆盖。
6.建立保障性住房统计调查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发布等环节,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数据使用管理。
7.开发利用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建立以自然人为调查对象的全新的抽样框。改进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制度。
8.加快统计调查向社会领域拓展。加强与部门统计合作,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福利状况方面建立相应指标体系,逐步实现社会统计范围全覆盖。改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工作,将监测调查制度延伸至辖市区。改进科技统计,以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资源清查为基础,经济普查、企业创新调查与年度调查相结合的科技统计定期调查体系。强化资源环境统计,在国家、省统计框架下建立和实施环境综合统计制度。
9.在国家统计局产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框架下,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深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建筑业统计,实现由注册地统计转为经营地统计,建立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改进投资统计,完善投资统计范围,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计算方法。
二、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和规范统一的原则,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以统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为平台,以联网直报系统为手段,创新统计调查流程,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过程的可控性,全面提升统计能力。
(一)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坚持“全市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市、辖市区、镇(街道)分级管理、部门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即时更新”的模式,遵循“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以部门行政记录为依据,以镇(街道)统计站(办公室)为依托,以专业统计联动为保证,以统计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为支撑,采用国家统一的名录库管理维护系统,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与工商、税务、民政、编制、质监等部门按月信息共享。优先建好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
(二)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制定《镇江市“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一个名录库、一套表、一个平台、一个数据中心”的四大工程建设提供保障支撑。研究制定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监管基本流程、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科学界定、整合资源,研究制定统计各专业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实现现行统计生产方式与“企业一套表”改革的全面接轨。积极探索“企业一套表”模式下,通过改进完善以满足地方专项调查、个性化需求的需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成立“企业一套表”工作专项监管机构,确保流程顺畅、数据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评估各环节质量控制。
(三)建设完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按照全国和省对统计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业务应用软件系统的部署规划和要求,实施能够支持统计设计和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发布以及统计分析,满足普查、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需要的软件系统在我市的部署、培训、推广与应用。根据我市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需求,在国家软件系统上,实现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电子化设计和布置,以及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汇总等功能的部署应用和推广。
(四)建成安全高效联网直报系统。在信息化硬件设施、国家数据采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在我市的部署;同时整合我市现有直报系统的资源,按照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的原始数据采集需要,在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人口普查等需要调查员直接采集数据的工作中,推广电子采集器、住户记帐器等电子终端在地方统计调查中的应用。
三、夯实统计保障体系
以维护统计工作有序运转、提高统计效能为重点,加强依法统计,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为各项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依据《统计法》、《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建立完善统计业务工作、行政许可、检查、处罚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制度。建立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
2.制定实施《镇江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密切与司法、监察、新闻媒体的协作,采取多形式、广覆盖、全方位的统计法制宣传。重点开展面向基层组织、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教育。每年举办1-2次户外大型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利用住户调查、年报布置、上岗培训等有利时机,把统计法制宣传贯穿到统计业务工作全过程。有计划地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增强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统计法》在社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增强统计执法能力和效能。推行“全员执法、全方位执法”,加强市、辖市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在全省统计法制工作框架下,探索设立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完善“统计监督、统计检查、统计执法”三位一体的统计法制架构。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为统计法制工作的着力点,统计执法工作重心向部门统计、调查对象转移。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统计法制工作联动,提高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效果,市、辖市区每年曝光一定数量的统计违法案件,各辖市区消除统计违法立案空白点。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办案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查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强大合力。积极探索解决开发区统计执法问题。
(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1.建立完善基层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建设“四大工程”整体规划,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从统计规范化建设入手,统筹推进辖市区、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定《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三上”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
2.加快辖市区统计规范达标建设进程。在国家、省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基础上,制定《镇江市辖市区统计机构工作规范》,于2014年辖市区统计局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
3.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进程。至2012年,确保全部辖市区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至2014年,确保全部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规范化建设达标进程,达标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并有效解决开发区统计组织体系建设问题。
4.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管理、协调有力、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依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基本规范与职责分工》的具体要求,加强和完善政府综合统计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推动部门加强自身统计机构建设。以“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促进部门行政记录向统计数据的有效转换。以国家、省统计局有关主要数据质量评估控制办法为着力点,加强部门统计制度方法规范化建设,推进部门统计由系统内统计向全行业统计的全覆盖,促进部门统计数据衔接。
5.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制定《镇江市部门统计考核评比办法》,按年度通报部门统计开展情况。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通报会议制度。
6.加快企事业单位等调查对象统计规范化建设。“一套表”统计调查模式下,要有计划有安排地对调查对象填报统计数据的工作流程加强培训和指导。推动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建立和完善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夯实源头数据基础。针对企事业单位通过统计代理等方式依法报送统计资料日益增多的现象,改进并完善调查单位统计监督管理模式。至2015年,确保95%以上“三上”单位完成统计规范化达标建设验收。
(三)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1.按照国家统计局总体规划和市政府电子政务的具体要求,以满足统计业务和办公自动化为目标,依托政务网络、公共服务网络和通讯网络,实现与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的完全融合、满足国家直报系统的要求、服务器资源充分发挥的统计信息网络系统。
2.建成《镇江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统计信息查询系统》,按月度开展数据加载、分类汇总、综合分析,并根据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拓展。
3.完善基层基础网络。在现有基础上,开展内部局域网改造升级,实现市、辖市区、镇(街道)网络全覆盖,推进网络向重点村(社区)延伸。指导辖市区全部建成内部局域网。
4.建成以调查手段先进、调查方法科学、调查效率高效为目标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不断增强统计调查项目的承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建设以满足“一套表”统计调查需要的联网直报系统,实现各专业、各地区、各调查单位的全覆盖,完善直报系统调查对象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查询、转换、分析功能。
6.建设完善网络运行安全系统。健全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条件成熟时建立统计数据灾难备份系统。
7.建立运用移动网络技术,在OA、统计网站和数据采集平台基础上,开展移动处理办公文件、采集调查数据、查询统计资料。
8.积极探索并开展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基础支撑数据库、专业原始数据库、专业工作数据库、综合应用数据库以及由此派生的分析数据库等主题数据库体系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
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以发挥统计功能和增强社会效益为目标,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时效、加大服务频率、打造服务品牌,强化统计分析、监测功能,加强统计新闻宣传,推动统计信息公开透明,努力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了解和支持。
(一)坚持完善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丰富分析内容、改进分析形式、扩大分析范围。重点开展对经济运行走势及宏观政策影响分析;重点目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分析;经济运行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前瞻分析;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专题分析。
(二)以生产统计信息分析精品为目标,建立完善进度、专题、课题三位一体的统计分析机制,坚持量质并举,注重特色,统计分析研究既要一事一议,讲究短平快,提高分析频率和时效,又要对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等重大问题,深入剖析,形成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的课题研究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加强与高校的统计合作,提高统计科研水平。
(三)坚持服务领导决策为重点,增强各类纸介质、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和互补功能。在提高月度、季度、年度常规统计资料编印水平,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增刊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点活动等统计资料,继续高质量做好领导送阅件、参阅件等统计资料快报工作。辖市区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需要,着力生产具有自身特点,规范统一的纸介质统计产品。积极开发统计信息电子产品,及时加载更新“两办”政务统计信息。
(四)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抓手,定期提供专项监测评价统计报告。建立部门、专业定期专项统计监测分析例会制度,按专业分工,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供《镇江市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统计监测报告》、《镇江市“八项工程”建设进程统计监测报告》、《镇江市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统计监测报告》、《镇江市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镇江市生态市建设统计监测报告》、《镇江市创业型城市建设统计监测报告》等专项统计监测报告。
(五)加强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建设,定期创新版面,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公众普遍关注的统计信息,增强信息查询下载功能。重视“统计论坛”、“统计在线”服务,充实内容、增强互动。
(六)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时报道重大统计活动,努力传播统计知识。建立《统计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统计宣传行为,健全统计宣传机制,探索并完善统计新闻发布会制度、统计新闻通气会制度,按规定定期向新闻媒体提供统计信息,提供或发布统计信息应配发统计指标涵义、调查方法、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进等内容,以帮助公众正确解读统计数据。加强统计舆论监测,建立统计新闻宣传应急管理机制。
(七)建立社情民意常态化反应机制,坚持经济和社会统计服务并重,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积极开展社会民生领域快速调查和专项调查,科学问卷设计、指标设置、调查程序,提高社情民意调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适用性,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统计调查报告。
五、实施人才兴统战略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人才作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大力实施按需选才、精心育才、放手用才的人才兴统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镇江统计基本现代化建设需要,事业心强、结构合理、业务过硬、创新作为的高素质复合型统计人才队伍。
(一)以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统筹市、辖市区、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综合统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及服务、统计法制、统计管理的不同需要,着力改善统计队伍知识、专业、年龄结构,优化全市统计系统统计专业队伍、统计业务骨干、统计行政管理架构和配置。
(二)建立健全用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的政策法规,强化统计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管理和干部任用工作,坚持以公开招录为主,有计划科学合理配置专业人才。建立完善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干部奖惩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统筹人才培养与使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大竞岗力度、提高轮岗频度、畅通交流渠道,充实领导班子业务干部力量,优化统计业务骨干年龄结构。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机会、搭建平台。
(三)高度重视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科学的统计教育培训规划。以提高统计实务能力为切入点,以建设专业化、复合型统计人才为目标,加强统计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学习培训,加强统计制度方法、统计调查技能、统计分析、统计政策法规、统计信息技术和现代统计管理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力度,确保持证上岗人数与“三上”单位规范化建设相适应;采取长短期培训、网络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快统计业务知识更新,有计划地对镇(街道)以上统计人员定期开展统计业务轮训,激励包括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在内的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考试,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加强统计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标,加强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强班子成员大局观念、创新精神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构成,提高驾驭统计、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种类管理和监督机制,依靠制度用权、管人、办事,坚持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构建统计特色的惩防体系,全力打造“负责任、讲团结、争作为”的统计队伍。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统计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辖市区统计局、新区经发局,市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统计工作、发展统计事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规划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认真分析研究规划执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充分认识规划目标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将成立规划执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统计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组、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组、统计制度管理建设工作组、统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组和辖市区规划执行协调工作组,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周密计划,突出重点。在规划总体框架下,结合各专业、各部门、各地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镇江“十二五”统计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划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和操作流程。重点抓好规划在基层的推进、在辖市区的推进、在部门的推进,确保基层能够按序时完成各个节点的目标任务。市局各专业要结合本专业业务特点,对规划的实施作出科学的安排,并加强对条块的业务指导。
(三)协同协作,增进合力。构建市县联动、专业联动、部门联动、企业联动的协同协作机制,形成规划执行的合力。加强对规划的宣传,编印《镇江“十二五”统计事业发展规划要览》宣传手册,在统计系统广泛开展规划宣讲报告活动。各辖市区统计局、新区经发局要把对规划宣传贯穿于统计年报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督查检查等各项统计工作中。
(四)因势调整,有机衔接。将年度工作任务和五年发展规划有机结合,每年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统计工作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变化调整情况、局总体目标和实施情况,对规划进行滚动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适当纳入新的改革项目,将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相结合,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工作,保证“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有机衔接,逐次推进。
(五)跟踪考核,督导并行。 将规划作为各级、各部门、各地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市直部门、辖市区统计局、镇(街道)统计站以及各专业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加强督办、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规划执行情况的自查,对专业、部门按年度进行各单位重点工作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