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29 浏览量:21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努力为争当“强富美高”江苏排头兵保驾护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概述。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案三制”,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应急处突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1.预案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制订、修编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共计40余个专项应急预案。各地、各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深入推进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基本实现领域全覆盖、内容高质量、管理动态化。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市编制各级、各类专项预案703个,部门预案1346个,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预案16406个,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科学依据。

2.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市委市政府组建了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从事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各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的通知》(苏编办发〔2010〕11号)精神,均相应成立或明确了应急领导班子、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办事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自身实际,都成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职责处室、单位。全市基本形成“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管理机制得到优化完善。根据我市实际,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联络员制度、形势研判制度、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应急管理已经成为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常态性工作。制定了全市值班信息、工作信息等报送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有了较大提高。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及时,应急响应迅速有力,恢复重建积极有序,受灾群众安排妥善。

4.应急管理法治意识不断强化。以各地、各专业部门的应急管理干部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各类应急管理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普及、更新、补充应急管理知识,提升突发事件依法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市民政部门结合“5·12”减灾防灾日活动,积极倡导减灾防灾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理念,并将救灾工作重心前移,由灾后救助向灾前防灾减灾转移。市安监部门结合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市卫生部门大力开展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市食药监部门突出学校、企业、农村等重点场所,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常识,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公众科学、安全饮食用药水平。市民防部门大力开展民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党校”的“六进”活动,广泛普及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应急宣传工作,社会各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全民参与应急管理的工作氛围逐渐形成。

虽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域、部门之间还存在一些不平衡,应急管理的机制体制仍在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中,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一是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虽然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但基层的应急管理力量还相对较弱,人员、经费等还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信息报送制度还不够完善。由于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造成上下、横向之间信息不畅,各方统计的数据存在缺失、交叉重复、不规范的情况,影响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进而影响突发事件的科学、有效处置。三是应急救援后勤保障亟需加强。与我市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和苏州在全国的政治影响相比,我市应急处突专业处置力量显得十分薄弱,战斗力不强,应急处突防护装备配备、使用仍不到位,特别是防范、处置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袭击的专业力量、装备器材严重不足,反恐谈判、反核生化等专业人才配备亟待加强。四是全民应急意识有待增强。应急文化存在着公共危机意识淡薄、社会规范体系欠缺、教育培训演练不足、社会参与机制不全等问题,应急的概念和常识在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中知晓度、普及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形势分析。

从国际来看,当前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对开放程度较高的苏州经济影响更为直接,带来的挑战更为严峻。从国内来看,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我国经济正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这既为苏州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契机,也形成了倒逼压力。“十三五”期间,苏州将步入争当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1.自然灾害方面。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越来越大、自然灾害的风险越来越复杂、防灾救灾的任务越来越艰巨。结合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的实际情况,台风、高温、雨雪冰冻、雾霾、强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局地洪涝等仍将是我市未来一段时间主要的气象灾害。

2.事故灾难方面。

“十二五”期间,虽然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中有降的态势,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但是我市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急处置机制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和基层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基层领导和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3.公共卫生方面。

根据目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结合国际、国内其他因素分析,我市在未来一段时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以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化学中毒这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为防范的重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将呈增长态势,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及基层仍是传染病防控的薄弱环节,区域性流行或跨区域传播风险并存;部分新发传染病缺乏流行病学、病原学资料及监测技术,防控风险增大;随着国际间人员流动的增加,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黄热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传入、发生的威胁和风险不容忽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病因和感染途径不明,缺乏迅速有效的诊疗和防控手段。此外,当前发生急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仍然较多,引起食物中毒的各类影响因素短期内难以消除,仍有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随着核与辐射应用技术及其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市放射源和放射装置不断增加,核与辐射的潜在危险同步增加,部分闲置、遗弃和偶有丢失、被盗的放射源以及违规操作将构成巨大的放射事故隐患。

4.社会安全方面。

当前,全市社会安全事件的各类隐患仍然较多。在经济新常态下,维稳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一些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将反映到社会稳定中来,对社会安全形势造成一定冲击。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高层、超高层建设急剧增多与消防通道堵塞、扑救措施跟不上等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污染、涉校矛盾等群体性事件呈现高发态势;随着地铁运营线路的增加和人流的叠加聚集,安保压力日益增大;苏州作为一个“外向”型城市,少数民族、外国人管理仍将对社会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压力,等等。

各地各部门必须科学审视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化解各类矛盾问题,通过发展和改革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难题,通过创新和实践大胆探索应急管理的新模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全民参与和安全意识教育,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体系建设。分步推进、优先解决组织机构、监测预警等重点问题。

2.优化存量、扩大增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各地区和各行业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的有机整合。扩大应急救援力量,增加应急储备,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按现行事权财权合理划分市、县(市、区)、镇(街道)各级政府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4.技术领先、标准规范。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施,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可靠性。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5.政府主导、社会辅助。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大政府投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拓宽应急管理经费渠道,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应急管理格局,进一步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的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长江、太湖堤防新建改建工程按50年一遇标准实施,重点堤段工程按100年一遇标准实施。苏州市城市中心区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各市建成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台风24小时路径预报偏差在100公里内,提前25分钟以上发布雷雨大风等突发性灾害警报,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96%。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82%。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速报10分钟,影响烈度速报15分钟。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03‰、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粮食作物病虫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蔬菜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10%以下。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

事故灾难类:各类事故死亡人员总数比“十二五”期末下降10%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比“十二五”期末下降30%,年度火灾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2以内,水上人命救助有效率达92%。不发生因企业排污引发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公共卫生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管网水质合格率均达100%。食品抽检率达到4.6批次/千人,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在99%以上,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和社会医疗卫生机构直报率达到100%。市、市(区)和镇(街道)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

社会安全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社会治安体系,积极预防和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万人刑事发案率控制在72以内,社会矛盾调处成功率在88%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率45%以上,案件执结率96%以上,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92%以上。因能源、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紧张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引发的突发事件能够有效控制、快速平息,金融行业突发事件能够得到科学、快速、妥善处置。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1.强化办事机构。“十三五”期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个”到位。各地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切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三级政府、四级管理”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

2.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应急值守、定期会商、形势研判、条块联动等制度,加强应急联动,保持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处置科学、有效。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把应急管理工作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体系。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推进预案建设。根据国家、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科学指导、督促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开展预案编制、修编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按照程序化、流程化、规范化的要求,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2.实施动态管理。完善预案修订、备案、评审、升级与更新制度。依托应急平台系统,开发建设智能化预案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将组织结构、事件级别、响应机制、处置流程、数据报表等统一纳入指挥系统。

3.组织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各级各类预案演练,加强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演练。创新演练方式,利用高科技手段,创新演练方式,注重演练实效,完善演练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深入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排查风险隐患。依托部门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彻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源监管体系,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交通、卫生、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开发建立各类风险隐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逐一监管。

2.完善监测网络。扩充完善监测网络,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增强移动应急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比较完善的水利、气象、交通、环保等突发事件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对重要公共场所、重大公共活动实行实时监测。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体系,突出风险隐患管控,完善检测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抽检信息公开力度,实现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3.及时发布预警。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通讯手段,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让社会大众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突发事件引发其他次生危害。

(四)深入推进信息报送体系建设。

1.规范信息报送。根据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保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控和研判,构建覆盖面广、灵敏度高、运行协调的情报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综合研判机制。

2.完善“一网六库”。加快推进市(区)级应急平台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尤其要加强物资装备库、专家库等建设、维护与更新。

3.加强应急联动。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推进公安、卫生、消防、市政等应急服务平台的整合和联动,建立市、市(区)两级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快速反应、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加大与无锡、常州、南通等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演练、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提高跨区域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能力和效率。

(五)深入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建设。

1.创新社区管理。完善“三级政府、四级管理”应急管理模式,高度重视社区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效率。把社区作为与社会公众接触的一个触角,充分发挥其社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整治虚拟空间。落实信息网络网址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网络运营、服务主体法律责任,提升依法管理网络能力。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网络管理力量和技术手段建设,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实施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工程,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健全对网上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的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

3.维护社会稳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家校矛盾、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化解预案。

4.创新安防体系。按照全时空、多层次、宽领域、高智能要求,全面推进技防城、技防乡镇、技防小区、技防单位建设,健全信息实时收集、及时分析和综合研判机制,提高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面巡防和应急处突专业力量建设,推行扁平化实战指挥模式,增强就近调警、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能力。严格重点要害部位和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监管,强化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车站、码头等重点地区治安整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六)深入推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1.综合救援队伍。切实加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器材、装备、资金的投入,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发挥军分区和地方人武部的作用,探索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使用的新模式,不断壮大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预备役部队的应急联动机制,发挥驻苏部队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2.专业、兼职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调整充实专业队伍力量,补充更新技术装备,形成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专业应急队伍体系,环保、安监、水利、建设、通信、卫生、交通、广电、消防、农林、城管、市政等部门必须要有掌握专业知识的专业或兼职应急队伍。

3.专家应急队伍。建立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制度,形成各类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设立专家组,建立相应数据库,基本形成覆盖各门类、各专业的专家队伍体系。完善专家队伍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公共安全形势,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4.志愿者队伍。依托学校、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深入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物资保障。健全市、市(区)和基层单位应急物资分级储备制度,优化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创新方式,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调控能力。

2.落实物资储备。充分利用现有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优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抢险救灾、公共卫生防护等各类物资储备。以市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依托,加强各专业应急储备库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3.提高运输保障水平。发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以及军队、武警等运输力量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应急运输积极性,建立畅通高效的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增强紧急快速运输保障能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车辆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和协调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4.健全通信保障体系。强化公用通信网络系统和公众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利用各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完善技术先进、手段多样、较为完整的公用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保障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通信畅通。

(八)深入推进恢复重建体系建设。

1.健全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救灾减灾协调会商机制和救助快速反应机制,在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建立现场灾情信息通报机制,提供心理干预,开展心理安抚,稳定受灾群众情绪,保持受灾群众身心健康。在继续做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自然灾害应急补偿机制,发挥保险防灾防损的作用。

2.强化恢复体系。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恢复能力建设,重点修复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广电通信、卫生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快速恢复和投入应急。加强废弃物、污染物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

3.完善评估体系。优化突发事件报灾核灾机制和灾情评估机制,健全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和恢复重建资金监管机制。

4.建设避难场所。按社区人口密度和发展趋势,科学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在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和体育运动场等空间面积较大的场所拓展应急避难功能,增建必要的救灾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合理布局紧急疏散路径,规范紧急疏散通道标准,设立紧急疏散指向标识。

(九)深入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加快信息化改造。结合“智慧苏州”,加快应急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依托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技术改造,注重信息安全,着重建设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中心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2.加强技术研究。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防等技术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能力。开展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机理、演化规律、致灾机理和破坏机理等研究,为灾害防范提供理论基础。开展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等关键技术攻关,开发应急救援和防护系列产品。

3.注重技术推广。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与成果。鼓励社会力量采用自建、共建或合作等方式建设研发机构,开发生产用于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的新技术、新装备。加强对应急产业发展的指导,积极培育应急产业龙头企业。完善市场化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制,推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十)深入推进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强化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各级各类宣传教育平台,推进安全防护、防灾减灾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形成上下有机结合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体系。在各社区、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集安全教育、应急知识普及、常用防护体验、基本物资备用的公共安全服务站(室)。深入推进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充分利用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并充分利用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各类体验场所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政府各基层组织和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讲座、科普展览等形式,开展面向市民的宣传教育活动。

2.加大科普力度。开发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和应急避险等知识读物或制品,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网站,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公开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使公众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危害及在应急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

3.规范信息发布。建立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与媒体的联系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公众干预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反馈机制,注重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舆情,动员全社会共同应对危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实施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应急管理经费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市、市(区)级政府建立应急管理备用金制度,以保证较大以上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资金拨付能够及时到位。研究落实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相关应急产品制度。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估工作。

在国际国内积极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学习借鉴有关灾害预防、紧急处置、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模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