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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办法》正式发布

来源:滨海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04 浏览量:36

今年,天津经开区获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为主动顺应绿色低碳领域新趋势,适应新需求,全力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天津经开区于近日对原有政策进行再升级,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引导企业减污降碳

《办法》共5章46条,支持范围涵盖节能降碳、生态环境、建筑节能三大领域,涉及支持项目33项。结合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领域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办法》对鼓励方向进行更新和优化,特别是在推动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办法》在节能降碳领域新增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新型储能设施,绿电交易,充电桩,碳排放管理体系认证,绿色技术推广等项目的支持;在生态环境领域新增了重点行业绩效升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污染物治理、新能源运输车辆、无废工厂创建、碳足迹认证、ESG报告发布等方面的支持,将充分发挥扶持项目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更大成效。

在节能降碳领域则更加突出政策导向性,涉及支持项目17项,重点包括对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节能技改、新能源利用、清洁生产改造、循环经济发展、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充电桩建设等投资类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节能降碳投资力度,推动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兼顾碳排放管理体系认证、绿色技术推广等管理类项目,为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换奠定基础。

在生态环境领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更加突出项目环境效益,涉及支持项目13项,重点包括协商减排、重点行业绩效升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污染物治理、新能源运输车辆、碳足迹认证、ESG报告发布等项目,重点解决经开区生态环境领域面临的问题。同时,结合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引导企业减污降碳,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筑节能领域以推动建筑能耗持续降低为目标,涉及支持项目3项,重点包括对获得标识认证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及以上建筑项目实施地上建筑面积奖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引导企业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

提升企业自主节能降碳意识

据了解,一直以来,天津经开区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先后获批首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绿色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示范区。

天津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经开区始终坚持政府激励与服务并行,积极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早在2007年就在国内率先发布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并于2020年进行修订和完善,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天津经开区通过政策引导已先后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改、管理优化、环境保护等领域项200余个,累计节能达4.43万吨标准煤,共撬动企业投资4.2亿。此次《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聚焦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充分调动企业节能降碳、绿色环保等方面积极性,提升自主节能降碳意识,为持续推动天津经开区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